賬目理清的那天晚上,陳平坐在城西捕房的班房裡,對著滿滿三大本賬簿,沉默了很久。
不是被難住了,是被數字砸懵了。
上官雲在烏程縣明面上的店鋪有西十七間,暗地裡透過他人代持的還有二十三間,加起來整整七十間鋪面。
綢緞莊、糧行、當鋪、酒樓、茶館、客棧、雜貨鋪,從城東到城西,從碼頭到主街,幾乎每條像樣的街道都有上官做得地產。
不算溫家的那個城東碼頭,另外一個碼頭的泊位,他有六個。城外的田莊,他有三處,共計兩千三百畝。還有別的零零散散的。
可現在,這些都姓上官了。上官雲走了,走得乾乾淨淨,帶走了細軟和現銀,帶走了能帶走的一切,可這些磚瓦木石、房契地契,他帶不走。
陳平把賬簿合上,靠在椅背上,看著屋頂那根烏黑的房梁,手指在扶手上一下一下地敲著。
他在想一個問題,這些產業,怎麼變成他的?
新縣令如今還算是個擺設,縣丞是自己人。城西捕房他說了算,城東捕頭也是他的人。整個烏程縣的官面上,沒有一塊是絆腳石。
可他要的不只是“拿到手”,他要拿得“合理合規”。他可以明拿,但不能拿得難看,畢竟他還要在烏程縣生活下去。
第二天一早,陳平去找了新縣令。老縣令正在後院喝茶,見陳平來了,笑呵呵地給他也倒了一杯。
“魏縣令,上官雲的案子,該結了。”陳平開門見山,沒有繞彎子,“他獨吞城中一半糧食,枉顧十幾萬人性命而不顧,如今人己逃逸,烏程縣境內的產業按律當收歸官府。”
老縣令端著茶碗的手頓了一下,看了陳平一眼,又低下頭,吹了吹浮沫。
“陳捕頭,這案子你比我清楚,你說怎麼結就怎麼結。”
陳平笑了,從懷裡掏出一份擬好的文書,放在桌上。
“按大朔律,官府可以公開變賣。下官想以縣府的名義,組織一次內部拍賣,價高者得。”
老縣令拿起文書看了兩眼,放下,提起筆,頓了頓,簽了名字,回到書房,蓋上大印。
他沒有問“內部拍賣”是什麼意思,也沒有問“價高者得”裡這個“高”是多少。
這讓陳平原本準備得二十兩禮金,覺得少了,是他自己格局小了。
兩天天后,拍賣會在縣府大堂舉行。
來的人不多,有竹聯堂的沈青,原烏程縣老牌豪門溫家,還有七八家烏程縣的本地世家商賈。
一個個都是明白人,知道自己該出什麼價,不該出什麼價。
每報一個地產,都會看一下陳平競不競價,如果陳平沒舉牌,他們有興趣就可以競價,如果陳平舉了,就沒人競價。
所有產業起拍價五兩,沒錯,都是五兩,起拍價少了太過於假,高了陳平付不起。
為此他還特意跟沈枝意借了兩百兩銀子。
拍賣會開了不到一個時辰,五十間鋪面、兩處城外的田莊,以及原上官雲府邸,換了新主人,而那個新主人,姓陳。
最後共湊得八百多兩白銀,在書吏登記入縣庫的時候,陳平取走一百兩,當著所有人的面,讓人給縣令送去。
這樣大夥兒落袋才能為安。此次拍賣,才叫圓滿落幕。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