韓熙那個老狐狸,看王太孫的眼神變了。以前是“韓王的孤注一擲”,現在是“天命之子”。
王太孫是天命所歸。
司馬禾是王太孫的正夫。
這兩個念頭放在一起,本該是司馬家天大的福氣。
司馬靳的目光又掃到另一邊。
司馬晴坐在女眷那一桌的末尾,正跟旁邊的人說著什麼,臉上帶著笑,手腕上露出一串淡綠色的玻璃珠子。
司馬晴來的時候跟他說過:“叔公,殿下賞了我一串手串。”說這話的時候,他臉上那種得意,壓都壓不住。
司馬靳承認自己偏心。
他知道司馬晴沒有錯,旁支子弟,被送到東宮做陪嫁,說白了就是給司馬禾當跟班、給王太孫當使喚人。
這是他當時走的一步棋,他不後悔,甚至再來一次他還是會走這步棋。
他能幹,能吃苦,王太孫用他、賞他,是應該的。
但司馬靳就是不舒服。
該得的人沒得,不該得的人得了。
這話不對,司馬晴也是司馬家的人,憑什麼說不該得?
但司馬靳就是覺得,禾兒才應該是那個被王太孫記在心上的人。
不是因為偏心,是因為禾兒是嫡長孫,是司馬家押上全族換來的那個位置。
他夾了一口菜,嚼了嚼,沒嚐出味道。
“爹,您怎麼不吃?”坐在旁邊的二兒子司馬康湊過來,給他碗裡添了一筷子菜,“今天過年,您別光喝酒。”
司馬靳“嗯”了一聲,低頭扒了口飯。司馬康又補了一句:“禾兒的事,您別太操心。王太孫還小,過了年成了婚,慢慢就好了。”
慢慢就好了。
“禾兒,”他叫了一聲。
司馬禾抬起頭,看著他,眼神里沒有期待,沒有緊張,只有一種“反正又是要說我”的麻木。
“過來。”
司馬禾放下筷子,起身走到司馬靳面前,站得筆首,像在校場上站軍姿一樣。
司馬靳看著他的臉,想說點什麼,說說王太孫的好話,說說入贅也沒什麼,說說將來日子會好過的。
但話到嘴邊,全咽回去了。
“吃好了嗎?”他問。
“吃好了。”司馬禾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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