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清穿小團寵,康熙四公主殺瘋了》第481章 歐羅巴戰火催開南洋局(2)

作者:江上失眠·6小時前

禮部官員道:“長期駐留外邦,此前並無成例。”

“第一座才叫沒有成例,第二座就有啦。”

“駐外之人以何名義行事?”

“開商館。”

她在空白處畫了個方院,“前頭賣貨,後頭住人,掛大清旗,設通譯和賬房,再留幾名護衛。”

胤礽接過圖,“商館若歸戶部,禮部要管外邦交涉,水師還得護送文書,三處都能插手,出了差錯便會互相推諉。”

“那便立一個總管。”

康熙將摺子移到御案中央,“戶部撥銀建館,禮部選通譯,兵部派護衛,總管首領朝廷文書,歲末向朕呈賬。”

議到這裡,幾名官員再無異議,唯獨馬齊盯著商館位置看了片刻。

“皇上,巴達維亞是荷蘭人的地方,他們若翻臉,商館中人來不及撤走。”

“所以不能只會賣貨。”

布林和取來範德堡先前送回的各港船價,“商館要知道哪國添了戰船,哪處海盜換了頭目,哪條航線出了新島,誰在漲火藥價,也要記。”

胤禛看向她,“你要把商館當成耳目。”

“眼睛長在京城,看不到南洋。”

“派尋常賬房去做這些事,未必做得成。”

“所以要挑會看人,也會聽話的人。”

康熙沒有讓禮部繼續議論,當場擬下密摺,令曹寅從蘇州織造府與江南商號中挑選人手,身份可以尋常,口風必須嚴,最好走過海路。

十日後,曹寅的回信送到。

信中列了五個人,前西人都是多年經營洋貨的掌櫃,唯獨最後一人沒有商號,只寫了通曉荷蘭語與馬來語,曾隨荷蘭商船遊歷南洋三年。

布林和念出名字,“沈逸之。”

胤禛接過名冊,先看籍貫與家世,“松江府人,三十二歲,祖上曾在前明為官。”

“多大的官?”

“崇禎朝福建某縣縣丞,城破後病故,其子回鄉閉門教書。”

布林和問:“沈逸之犯過案嗎?”

“曹寅說沒有。”

“欠過稅嗎?”

“也沒有。”

“那他會幾種話,又走過南洋,正合用呀。”

”。事生題借人沒必未中朝,管總館商外海座首清大任出,後之臣明前“,冊名上合禛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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”。得不代替人旁何為,白明會自主公與上皇,見一得若人此說,保作家以寅曹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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