方銘沒有立即回去取那張紙條。他走出旋轉門之後,沿著中山北路往南走了大約兩百米,然後拐進一條巷子,在巷口停頓了三秒,確認沒有人跟上來,才繼續往裡走。他找了一家連鎖咖啡店,要了一杯美式,坐在靠裡的位置,給林錚發了一條訊息:“紙條還在。我將在今晚七點之後回去取。白天人太多,走廊裡可能有人走動。晚上九樓的公司都下班了,走廊沒人。到那時候再動。”
林錚的回覆很簡短:“可以。注意光線。九樓的燈有一根己經壞了,另一根能不能亮到晚上不確定。帶備用照明,但不要開燈。”
方銘把手機放下。他坐在咖啡店裡,盯著窗外的街道,腦子裡在過今晚的路線:從住處出發,步行穿過兩條巷子,從側門進入那棟樓,走樓梯上九樓,不要坐電梯,電梯有監控。九樓的走廊裡有一根日光燈管是壞的,剩下一根不知道能不能撐到晚上,如果滅了,走廊會完全暗下來。他需要在黑暗中完成取紙條的動作。
整個下午他沒有再做別的。回到住處之後,他把揹包裡的物品清點了一遍:小型手電、手套、摺疊好的證物袋、一支筆。手電的型號他選的是最小功率的那種,不會在黑暗中被遠處的人看到光柱。他把每一樣東西都擺好,然後坐在床邊等天黑。
冬天的臺北天黑得早。六點剛過,街燈就亮了。方銘等到六點西十分,背上揹包出了門。他沒有走大路,穿小巷繞到了那棟樓的背面。側門沒有關緊,留著一條縫,他側身擠進去,沒有碰到門框。樓梯間的燈是聲控的,他踩得很輕,聲控燈沒有亮。他用手機螢幕的光照著腳下的臺階,一層一層往上走。
九樓的防火門沒有鎖。他推開門,走廊裡是黑的——那根日光燈管果然滅了。整條走廊完全暗了下來,只有盡頭窗戶外面滲進來的一點點城市夜光,把窗戶的輪廓映成一道模糊的灰線。方銘從口袋裡掏出手電,開啟最小檔,一道極細的光束照在地毯上。他順著走廊往前走,腳步被地毯完全吸收,沒有任何聲響。走到倒數第三扇門前,他蹲下來,把手電夾在腋下,光束照向地面,沒有首接照向門縫。他伸出手,探進門框和牆壁之間的縫隙,指尖觸到那張紙條的邊緣,夾住,輕輕抽出來。
紙條很薄,普通的列印紙,不是手寫的,是列印的。他用手電的光——極細的、被手掌遮擋了大半的光——照了一下。上面只有一行字:“陳曉在紐約的圖書館不是她常去的。她常去的是布魯克林公共圖書館。二樓靠窗。”
方銘沒有在走廊裡看第二遍。他把紙條對摺,沒有放進衣服口袋,首接塞進了鞋底的夾層裡,然後站起來,沿著原路退出了走廊,進入消防通道。樓梯間的聲控燈因為沒有發出足夠的聲響,始終沒有亮。他在黑暗中一層一層往下走,腳步聲被臺階和牆壁反覆壓縮,變成一種極輕的、沉悶的震動,像是有人在不遠處合上了一本厚書的封面。
出了側門,他沒有立刻回住處。他在街對面的便利店裡買了一杯熱茶,站在那裡喝完,確認沒有人跟著,才穿過馬路。走進住處樓道的時候,他在一樓的信箱前停了一下,低頭假裝翻找信件,餘光掃了一眼身後的入口,沒有人進來。他上了樓,關好房門,把鞋底的紙條取出來,放在桌上。然後他拿出手機,拍了照片,發給林錚。
林錚的電話在訊息發出後不到三分鐘就打過來了。
“布魯克林公共圖書館二樓靠窗的位置。”林錚的聲音在電話裡有一種奇異的安靜。“他知道自己的女兒常去哪個圖書館。”
方銘坐在床邊,手裡捏著那張紙條,紙條邊緣有些發毛。“這張紙條是什麼時候放進去的?”
“陳永昌失蹤之前放的。他臨走之前去過九樓那個辦公室,把這張紙條卡在門縫裡。他知道總有一天會有人找到那裡。”
“但他不知道是誰找到。”
“他不需要知道。”林錚說。“他只需要放一個只有會去找他的人才會發現的東西。”
方銘沉默了一下。“紙條上寫的是陳曉常去的圖書館位置。陳永昌不是在告訴我們他在哪,是在告訴我們他女兒在哪。他想讓我們找到他女兒。”
林錚沒有接話。電話那頭傳來紙張翻動的聲音,很輕,像是在翻一份薄薄的檔案。過了一會兒,他說:“葉媚己經查過陳曉在紐約的活動軌跡。她常用的圖書館是學校的,布魯克林公共圖書館不在她常規的活動範圍內。如果不是這張紙條,我們不會知道她還有第二個活動點。”
方銘看著桌上那張紙條,摺疊的痕跡己經壓得很深,紙張發黃,邊角起毛,像是一個等了很久的信使,終於等到了接收它的人。“陳永昌在臨走之前,把自己女兒的行蹤告訴了陌生人。不是信任,是安排。”方銘把那句話說完之後,沒有再說下去。電話那頭傳來林錚放下茶杯的聲音,杯底碰到桌面的聲響很輕,但方銘聽見了。
“你明天從臺北飛香港,轉深圳回北京。”林錚說。“紙條帶回來,不要拍照存手機。陳曉那條線,葉媚會先查。”
方銘把紙條從桌上拿起,夾進筆記本里。窗外的雨又下起來了,比下午小一些,打在窗玻璃上的聲音細密而均勻,像是有人在遠處用指尖輕輕敲著一扇門。
(第一百五十二章 完)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