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機在桌上震了一下。方晴發來一條訊息:“女兒睡了。她今晚畫了一幅畫,畫的是你。你穿著綠衣服,拿著一把槍,站在一棟大樓前面。她說這是‘爸爸打怪獸’。”
林錚看著那條訊息,手指在螢幕上方懸了很久。他想說“我很想你們”,但每次說這句話都像是在提醒自己“我不在你們身邊”。他想說“對不起”,但“對不起”說多了就不值錢了。他最終只回了一個字:“好。”
方晴沒有回覆。她應該也睡了。
林錚把手機扣在桌上,閉上眼睛。腦海裡是女兒的畫——綠衣服的爸爸,大手大腳,站在一棟歪歪扭扭的大樓前面,手裡拿著一把比爸爸還大的槍。她不知道爸爸不打怪獸。爸爸抓間諜。間諜不是怪獸,間諜是人。人比怪獸可怕。人會說謊,會偽裝,會在你面前笑,然後在背後捅你一刀。怪獸不會。怪獸就是怪獸,你一眼就能認出來。但人不行。林錚抓了十幾年間諜,每一個間諜被抓的時候,他都會想同一個問題——這個人第一次決定背叛的時候,在想什麼?他會不會在某個深夜,也像林錚一樣,看著家人的照片,心裡湧起一種說不清的、悶悶的難受?然後他選擇了繼續。人可以選擇,林錚也選擇了繼續。但他的選擇和他們的選擇,方向相反。
清晨。北京,海淀區。
林錚沒有回家。他從辦公室的沙發上起來——那件外套當被子蓋了一夜,脖子落枕了,歪著頭才不那麼疼。他用冷水洗了臉,在食堂吃了一碗粥、一個包子、一碟鹹菜。
食堂大師傅老趙端著一屜包子從廚房出來,看到林錚,問了一句:“林處,又一夜沒回去?”林錚嚼著包子含混地“嗯”了一聲。老趙把包子放在臺上,用圍裙擦了擦手。“你那胃不行,老這麼熬。胃藥在櫃子裡,自己拿。”林錚說“好”,但沒有去拿。老趙嘆了口氣,回廚房了。
方銘端著餐盤在林錚對面坐下來。餐盤裡有兩個包子、一碗粥、一個煮雞蛋。他先把雞蛋剝了,一口吃了半個,噎住了,喝了一口粥,順下去了。林錚看著他,想起方銘女兒說的“爸爸你什麼時候回來”,不知道方銘多久沒回去了。
“方銘,你今天回去看看你女兒。”
方銘嚼包子的動作停了一下。“不用,下午約了人。”
“約了誰?”
“深瞳科技的一個工程師。不是李一鳴,是管伺服器的。我想問問他知不知道那個未登記機櫃的事。”
林錚放下筷子。“方銘。我說你今天回去看看你女兒。深瞳科技那邊,讓韓冰去。”
方銘看著林錚,林錚也看著他。
“林處,我——”
“你不是超人。”林錚的聲音不高。“我們都不是。該回家的時候回家,該睡覺的時候睡覺。案子不會因為你少熬一夜就破了,也不會因為你多熬一夜就破不了。”
方銘沉默了。他把剩下的半個雞蛋吃了,把粥喝完了,站起來,端著空餐盤走了。
林錚在食堂裡多坐了十五分鐘,把一碗粥慢慢喝完,把最後一個包子慢慢嚼完。走出食堂的時候,太陽己經升起來了,陽光從走廊的窗戶照進來,在地面上投下一片金黃的光。他站在那片光裡,閉了一下眼睛。陽光透過眼皮,在視網膜上留下一片溫暖的橘紅色。
他很久沒有曬太陽了。一首在地下,在技術中心,在審訊室,在沒有窗戶的房間裡。他差點忘了太陽照在臉上的感覺。
下午。技術中心。
葉媚的程式寫得差不多了。她用了大半天的時間把解密模組的框架搭好,剩下的就是填充細節。孫浩在旁協助她最佳化演算法,成默在除錯網路截獲模組的穩定性。三個人配合得越來越默契——葉媚出思路,孫浩落實細節,成默查漏補缺。程式碼在螢幕上流淌,一行一行,像一條正在被疏通的河道。
韓冰從深瞳科技回來了。她帶回了那個伺服器工程師的口供——他說他不知道那個未登記的機櫃是誰裝的,只知道它一首在那裡,從來沒有人動過。他不敢問,不敢查,因為李一鳴對他說過“有些東西不需要你知道”。他知道李一鳴的背景,也知道深瞳科技的客戶名單裡有誰。他選擇了不看、不問、不想,首到國安找上門。韓冰記錄了他說的每一句話,錄音筆裡存了一個小時的音訊,她要把這些音訊整理成文字,作為證據材料的一部分。這不是技術工作,沒有挑戰性,但必須有人做。韓冰做這個比任何人都合適——她有法律背景,知道哪些內容對案件有用,哪些是廢話。葉媚的技術再強,也做不了這個,因為葉媚不懂法律文書的格式和要求。
晚上。林錚從審訊室回到技術中心,在門口停下來。
技術中心裡,葉媚和孫浩在討論解密模組的演算法細節,成默在角落裡除錯程式碼,老周在實驗室裡分析繳獲的裝置。每個人都在做自己的事,不需要他指揮,不需要他催促。這是他帶過的團隊裡最讓他省心的一個。不是因為他們技術最好,是因為他們知道自己在做什麼。林錚沒有進去,轉身走向了走廊盡頭的辦公室。他需要打一個電話。
電話接通了。方晴的聲音從聽筒裡傳來,帶著一絲不易察覺的期待。“今天回來嗎?”
林錚沉默了一下。“回。大概一個小時。”
方晴沒有說“好”,也沒有說“我等你”。電話那頭傳來她加快的腳步聲,廚房裡鍋碗瓢盆的聲音,冰箱門開合的聲音。她在熱菜。
林錚掛了電話,穿上外套,走出了辦公樓。夜風迎面撲來,帶著深秋特有的乾燥而清冷的味道。他深吸了一口氣,褲兜裡的手機沉甸甸的——不是重量,是那些沒有回覆的訊息,那些沒有接通的視訊通話,那些說了一遍又一遍的“很快”。他把手機握在手心,走向停車場。
)完章六十三第(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