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長篇國安諜戰小說暗礁》第100章 聯合行動(1)

作者:懶惰的豚鼠·3個月前

戴夫·哈里森從香港飛往臺北的訊息傳回北京時,技術中心的燈還亮著。林錚站在白板前,把“戴夫·哈里森”幾個字寫在最上面,旁邊注了“CIA技術部門,王后系統運維,常駐香港”。他放下筆,轉過身。

葉媚從工作站前轉過來。“林處,戴夫在臺北的酒店查到了。用的是美國護照,真名入住。他住在大安區的一家五星級酒店,訂了三天。今天入住,後天退房。”

“真名入住,不像是來執行秘密任務的。”韓冰在旁邊說。

“也可能是故意高調。”孫浩接了一句。“他在香港的身份是投資公司顧問,往來兩岸三地是正常商務活動。用真名反而不會引起懷疑。”

林錚沒接話。他拿起桌上的一份傳真,又看了一遍。那是總參情報部門轉來的夏致遠的最新情報。他看完,把傳真遞給方銘。

方銘接過,掃了一眼。“戴夫是CIA在東南亞的經費管理人。區某洗出來的錢,經過林某,到了戴夫手裡。他再分配給各地的下線。每年經手的資金大約兩三百萬美元。這些錢用於線人報酬、安全屋租金、交通費、賄賂。”

“所以抓戴夫,不是為了切斷‘王后’的財源,而是為了切斷CIA在東南亞的間諜經費渠道。”林錚走到白板前,在戴夫的名字下面畫了一條線,寫了“CIA東南亞經費總管”。

方銘把傳真還給林錚。“林處,區某在臺灣,戴夫也去了臺灣。兩個人會不會見面?”

林錚搖了搖頭。“不一定。戴夫的身份比區某高得多,他不會首接跟區某接觸。他去臺灣可能是去收其他渠道的錢,也可能只是中轉。區某躲在臺灣,戴夫犯不著冒風險去見他。”

孫浩從屏幕後探出頭來。“林處,戴夫訂了後天回香港的機票。下午的航班。”

林錚轉過身來。“那就後天動手。在香港動手。讓香港警方來。”

第二天上午,技術中心召開案情分析會。會議室裡坐了十幾個人。經偵局的老李、國際合作局的小陳、技術局的老吳,還有從兄弟省廳借調的兩名行動隊員——大劉和小周。韓冰、孫浩、成默都在。方銘坐在林錚右手邊。

林錚站在白板前,把戴夫的資金鍊重新梳理了一遍。

“戴夫·哈里森是CIA在東南亞的經費管理人。他的錢來自CIA的技術專案預算,不是從大陸洗出去的錢。區某、黃某、符某某這些人洗出去的錢,是CIA在東南亞的‘活動經費’。這些錢到了香港,經過林某的公司,轉到戴夫控制的賬戶。戴夫再把錢分配給各地的下線。每年兩三百萬美元。”林錚頓了一下。“戴夫後天回香港。我們跟香港警方聯合行動,在他入境的時候,以洗錢嫌疑的名義把他扣下來。”

國際合作局的小陳問:“香港警方那邊協調好了嗎?”

林錚點頭。“老陳己經跟商業犯罪調查科的人談過了。他們同意配合。證據鏈我們提供,他們出面抓人。戴夫是美國公民,在香港有合法居留權,但洗錢在香港是重罪。只要證據確鑿,他們有權扣留。”

經偵局的老李補充道:“證據鏈是完整的。區某、黃某、林某之間的資金往來己經形成了閉環。戴夫作為最終接收人,他的賬戶和林某的賬戶有首接轉賬記錄。香港警方憑這些證據,完全可以申請逮捕令。”

林錚轉向方銘。“方銘,你明天一早飛香港,跟老陳匯合,把整理好的證據交給香港警方。後天戴夫落地之前,他們會在機場布控。你不需要出面,在後方待命就行。”

方銘點了點頭。“明白。”

下午,方銘在技術中心整理證據。韓冰幫他影印銀行流水,一份一份裝訂成冊。老吳在除錯通訊裝置,準備明天帶去香港。葉媚把戴夫在臺北的監控錄影調了出來。畫面上,戴夫獨自一人,沒有保鏢。

孫浩在旁邊說:“他在臺北用真名住酒店,在香港也用真名開公司。這個人不怕暴露身份。”

“他怕什麼?”方銘問。

林錚從走廊裡進來,剛好聽到這句話。“他怕的不是身份暴露,他怕的是證據。沒有證據,知道他是什麼人也沒用。有了證據,他是什麼人都不重要。”

晚上,方銘給王璐打了個影片電話。女兒己經睡了,王璐在電話那頭說他瘦了。方銘說快了。王璐說“每次都說快了”,掛了。方銘拿著手機,看女兒畫的桌布海豚。

第二天一早,方銘、韓冰、大劉、小周飛了香港。香港老陳在機場接他們,開了一輛深色的豐田麵包車。老陳的臉色不太好。

“林某的公司昨天空了。人走了,電腦搬了,檔案燒了。”

方銘拿起手機,撥通了林錚的號碼。“林處,林某跑了。公司空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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