鄭明遠沉默了一會兒:“草民知道的不多。”
“知道的不多,不是不知道。”張雲濤的語氣沒有變,
“周萬山在南嶺府的賬目被人翻出來了,他自顧不暇。他以前替鄭家走通的那些路子,遲早會斷。”
鄭明遠站在桌前,目光低著,眼神充斥著憂慮。
“我可以不查鄭家。這樁案子我要的是當年被強佔的糧鋪歸還原主。”
鄭明遠蹙著的眉明顯放鬆不少,“那間糧鋪如今己經改成雜貨鋪了,租給了一戶姓趙的人家,簽了五年的契,才剛過三年。如果現在收回來,要賠不少銀子。”
“該賠的賠了,是鄭家做事地道。不賠硬收,是仗勢欺人。鄭公子覺得哪樣對鄭家更好?”
他想起他爹早上坐在天井裡喝茶時臉上那層壓著的光——
他知道那是什麼,是做了一輩子生意的人發覺風向變了,在算自己還能保住多少東西。
他開口了:“大人想查什麼,可以明說。”
“我不查鄭家。這樁案子我要的是當年被強佔的糧鋪歸還原主。”
“那間鋪子原本是一個姓陳的人開的,他後來去了南邊,己經不在桃江了。如果鋪子退出來,陳家人不在本地,鋪子交給誰?”
“交到縣衙,由縣衙代管,等陳家人回來或者找到他們的下落,再發還。”
鄭明遠沒有再問了。
他站在桌前,拱了拱手:“草民回去稟報家父。大人等訊息。”
張雲濤的聲音從他身後傳來:“三天之內。過了三天,這樁案子按正常流程審。到時候鄭家再想退鋪,就不止是一間鋪子的事了。”
鄭明遠站在門檻處,停了一息:“草民知道了。”
他跨過門檻,快步走出簽押房,穿過前院,從側門出去了。
當天夜裡,鄭家派了人悄悄去了一趟城南那間鋪子,跟租戶談了談騰鋪的事。
訊息傳到縣衙的時候,己經是第二天傍晚了。
張雲濤把那份卷宗從抽屜裡拿出來翻到最後一頁,在頁邊批註了一行字:“鄭家鋪面預計三日內騰退。”然後合上卷宗放進抽屜,鎖好。
第三天上午,鄭明遠又來了。
他站在簽押房門口,手裡拿著幾張紙,“大人,鋪子己經騰出來了。租戶的賠銀己經付清,地契和租約原件都在這裡。大人要的清退文書和補償憑證,一共三份,請大人過目。”
張雲濤接過那幾張紙,從頭到尾看了一遍,放回桌上:“鋪子的鑰匙呢?”
鄭明遠從腰間解下一把舊銅鑰匙,放在桌上。
“鄭公子,你回去告訴你父親——周萬山那邊如果還有人來找鄭家走貨,不要再接了。他那邊的事己經不是桃江縣的事了。”
鄭明遠站在桌前,片刻後開口:“大人,草民有一件事想問。”
“你問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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