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9章 法家,開宗立派!“學生以為,律法為民而設,不應該是‘管理’民,而應該是公俗共約,就好比相國所言,‘約法三章’,學生因為,殺人償命,欠債還錢,傷人抵罪,這是黔首們共同的呼聲。”
“只有殺人要償命了,弱者才不會被強者所以取走性命;只有欠債必須要還錢,朝廷會站在被欠債者那一邊,借貸之人才會安心,因為追債有朝廷兜底。”
“傷人抵罪同理。”
“基於這個道理,新秦法的編撰應該在擴大‘約法三章’的基礎上,即,黔首們需要的,我們才去編撰,我大秦祖上,械鬥死傷累累,因此,商君改革律法,嚴厲處置私下械鬥,亮刃者死。”
“如此一來,械鬥漸去,底層黔首們不再鬥狠,少死了許多人。”
“而這一條,反而也是約法三章精神的一種延伸。”
“而舊秦法裡,動輒連坐,互保,則黔首每日戰戰兢兢,此乃管理民眾,脅迫民眾,而非黔首們自己的呼聲。”
“故而,黔首苦於秦法嚴苛,人人盼望秦法廢除,相國平定叛亂,先廢秦法,實在高瞻遠矚。”
大堂裡,方問盤膝坐在首座上,看著下面極為年輕的張釋之,認認真真闡述著他的道理,不卑不抗,言語之間,甚至還暗暗拍了一記自己的馬屁。
方問不由得一陣汗顏,真不愧是在漢朝也能從底層爬上來的廷尉,真是人精了,年紀輕輕就有這樣的手腕。
而方問,當初也不過就只是在大學裡一個臭教書的,官場手腕哪裡比得上真正的大人物?
方問不動聲色,張釋之說完後,大堂裡一片安靜。
方問沉吟片刻,繼續緩緩道,“那你認為,我大秦為什麼要按照公俗共約去寫秦法,而不是按照‘管理’黔首的角度,去寫秦法呢?”
方問繼續追問。
這一問就有點誅心了,毫無疑問,張釋之被方問給問住了。
朝廷為什麼不按照‘管理’黔首的角度,去寫秦法?
這便是直反駁法家精神了!
法家,尤其是李斯,就是認為民眾應該是被管理的,什麼“刑不可知,威不可測,則民畏上也”,這就是法家精神的一種體現。
這句話是在什麼時候冒出來的?
春秋時期,子產鑄刑書於鼎公之於眾,這是春秋的第一部公開的“刑法”,直接挑戰了“刑不可知”這個觀點。
而叔向,晉國晉平公的太傅,被孔子稱讚為‘古之遺直’(上古秉公執法),在春秋,他與子產,晏嬰並稱為三大賢臣!
而叔向呢,明顯就是反對子產這個行為的,於是他就說出了這句赫赫有名的話,“刑不可知,威不可測,則民畏上也”。
後世來看,這話簡直可笑,因為法律存在的意義就是告知你,不要去犯這個罪,當然是要普法的。
(我們有一條法律,爭議很大,就是有悖於這個精神,一旦你普法,反而效果被背道而馳,大家想想是哪一條,請課代表發言)
(寫出那樣法律的磚家,只能說,做法律工作的一定要有法律常識...)
但是在春秋,乃至秦漢等等看來,這只是法家的基本精神,也就是,律法是用來向下管理用的。
方問這一問,問的非常的深,張釋之是個絕頂聰明的人物,又是法家人士,當然一句話就聽懂了方問這是在挑戰法家的基本理念。
張釋之很難受。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