吳先生的尾款到賬之後,他介紹了一個朋友來找我。那個朋友姓鄭,做印刷業務的,被一家廣告公司拖欠了十二萬的貨款,拖了一年多。對方不是沒錢,每次催款都說“下週給”,下週復下週,下週何其多。鄭先生脾氣好,不好意思撕破臉,就這麼耗著。耗了一年,他自己先扛不住了,資金週轉不開,連工人的工資都快發不出。
“老師,您幫我想想辦法吧。我不是沒找過律師,律師說勝訴沒問題,但我怕打官司把客戶得罪了,以後沒生意做。”鄭先生愁眉苦臉。
我聽明白了。他不是不知道怎麼要錢,是怕要錢的動作本身會傷關係。他還在幻想——也許再等一等,對方就會主動還錢。也許再催一次,對方就痛痛快快地給了。他不敢撕破臉,是因為他把這段關係看得比錢重。但問題是,對方顯然沒把這段關係當回事。欠錢不還,電話不接,微信不回,這不是合作關係,這是賴賬關係。
我問他:“您覺得不打官司,這筆錢能要回來嗎?”他沉默了很久,說“不能”。“那您怕什麼?怕得罪一個不打算還錢的人?這個人不值得您怕。”
我建議他走法律途徑,他很猶豫。我知道他怕的不是打官司本身,是怕“撕破臉”之後的結果。萬一對方報復呢?萬一對方在行業裡說壞話呢?萬一以後真的沒有合作機會了呢?這些擔心我都理解,但我也告訴他,對方己經拖了一年,你給過他臉了,他不要。你越是給臉,他越覺得你好欺負。
那天我們聊了很久,從風水聊到法律,從法律聊到人性。他問我:“老師,您不是很懂風水嗎?能不能佈一個局,讓他主動還錢?不傷和氣的那種。”我搖搖頭,把周先生催債的故事講給他聽。
“鄭總,催債局我布過,結果欠債人搬家了。不是局不靈,是靈了更糟。您把他逼走了,錢更要不回來。您願意嗎?”他搖頭。我說“那就別布。布了是賭,打官司是穩。您願意賭還是願意穩?”他說想穩。
第二天他去找了律師。律師整理了證據,發了律師函。對方收到律師函後,態度立刻變了——不是還錢,是打電話來罵鄭先生:“你什麼意思?不就拖了幾個月嗎?至於找律師嗎?你是不是不想合作了?”鄭先生被罵得有點慌,打電話問我怎麼辦。我說“他罵你,是因為他怕了。不怕法律的人,不會生氣。他生氣了,說明律師函有用”。
果然,律師函發出去一週後,對方主動聯絡鄭先生,說願意分期還款。鄭先生心軟了,想接受。律師說不行,分期的時間太長,而且對方沒有抵押物,分期的風險很高。建議一次性還清,否則法院見。
鄭先生猶豫了。他又來問我。我說:“您聽律師的。律師比我懂法律,我比您懂人心。他現在願意談,不是因為他變善良了,是因為他看到了法律的壓力。您一旦讓步,他馬上就會回到拖延的狀態。不是他壞,是人的本能。您要做的,不是憐惜他,是守住自己的底線。”
鄭先生最後聽從了律師的建議,不同意分期,要求一次性還清。對方又拖了兩週,在起訴前的最後一天,把錢打到了鄭先生的賬上。十二萬,一分不少。鄭先生看著銀行到賬的簡訊,手都在抖。他給我打電話說“老師,到了,真的到了”。我說“不是到了,是您把它要回來了”。
他請我吃飯,席間他喝了不少酒,說“我以後再也不怕撕破臉了”。我說“不是不怕,是該怕的時候怕,不該怕的時候別怕。欠債還錢,天經地義。您不用怕一個不佔理的人”。
那次之後,我更加確信:引導客戶起訴,是幫他拿回欠款最有效的方式。不是風水無能,是法律更硬。風水只能影響情緒,法律能凍結資產。風水只能暗示,法院能強制執行。風水是軟的,法律是硬的。對於不講理的人,你需要用硬的手段。
我後來整理了一套“債務糾紛指引”,每次遇到類似客戶,先發給他。內容包括:如何整理證據、如何發函催收、如何選擇律師、如何計算訴訟時效、如何申請財產保全。這些跟風水沒有半毛錢關係,但比任何風水局都管用。有客戶問我:“老師,您這是改行做律師了?”我說“沒有,我還在做風水。但我知道什麼時候該用風水,什麼時候該用法律。用對了,才是對您負責”。
那個律師後來成了鄭先生公司的法律顧問。他說“鄭總以前什麼事都自己扛,現在知道找人了。找人,就是找專業。專業的事交給專業的人,自己省心”。鄭先生點點頭。他以前總想靠自己,靠關係,靠風水,靠運氣,就是不靠法律。現在他知道了,法律才是最大的靠山,不是因為它完美,是因為它兜底。
兜底,才是最穩的風水。
我在筆記裡寫道:“風水可以幫您調整心態,但不能幫您起草訴狀;可以幫您選擇吉日開庭,但不能幫您整理證據鏈。術業有專攻,不要用風水去替代法律。就像不要用法術去治病一樣。治不了的,交給醫生;要不回的,交給律師。這不是推卸責任,是尊重專業。”
那頓飯吃到很晚,鄭先生問我以後還相不相信合作。我說“信,但要挑人”。第一次合作,可以信;第二次合作,看第一次的結果;第三次合作,看前兩次的誠信。誠信不是天生的,是培養的。你不培養,他就不會長。
我也在培養自己。培養自己不在該用法律的時候用風水。慢慢學,學了一身教訓。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