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大燕六皇子,造槍造炮造悶棍》第389章 江南分流(1)

作者:周周北北·1個月前

雪下了一夜。

臘月十二清早,蘇州府衙前的照壁上貼出告示:三法司合署開堂,人證物證,逐案過審;堂外設欄,士民皆可旁聽。

頭一個過堂的,是顧雲舫。

他到了堂上,還想咬那套老話:跑船行商,繞關避稅,認罰不認罪。主審官不與他辯,只一樣一樣傳證——南越糧臺官隔案指認,七名邊寨內應畫押的供狀當堂宣讀,二十三封密信的筆跡與官府存底並排鋪開,最後,是他被擒那夜的人證:三更天,帶著鑿子和心腹摸進河汊的,是他自己。

證到第西樣,顧雲舫不說話了。

他沉默了很久,忽然笑了一聲,環視三位主審,問了一句:“田是祖上掙的,船是祖上傳的,佃戶是祖上養的。憑什麼,一把北邊來的尺子說量就量?”

主審官提筆記錄,頭也沒抬:“就憑你這句話,本官記下了——你到今日,還是不明白自己錯在何處。”

退堂前,主審官循例再問:通南一案,還有何人與聞?

顧雲舫笑了笑,只留下一句:“江南的水,溼的何止顧家一家的鞋。”

再問,一個字也沒有了。這句話當天就傳遍了蘇州城。他一個名字沒供——可這比供出名字,更叫人睡不著覺。

顧衡舟過堂,只用了一炷香。

遞“動吧”那句話的心腹管事早己到案,水榭裡侍茶的僕役、寫信的清客,一個一個都有供狀。老人一句不辯,從頭到尾閉著眼聽完,末了只提了一個請求:刑不上宗祠,要殺,請在市曹。

“依律。”主審官答,“本就在市曹。”

顧家父子過堂的這些天,江南其餘幾家府裡的燈,夜夜亮到西更。各家頭頂上懸著三根絞索,一根比一根近。

頭一根,是祠堂裡那句“一家一冊,只是厚薄不同”。顧家的冊子被當眾念碎了,各家心裡都清楚,御書房裡還鎖著一冊寫自家姓氏的——等人家來唸,還是自己先交,只剩這一個選擇。

第二根,是那一百二十隻銀鞘。去年湊的三回“漕務會銀”,如今躺在通敵案的贓物單上,逐鞘查驗來路。銀子進了通南的船,這件事跳進太湖也洗不清——除非搶在查到之前,自己把賬本攤開,把“不知情”三個字,用自家的白紙黑字證給朝廷看。

第三根,是顧雲舫堂上那句“溼的何止顧家一家的鞋”。他一天不吐名字,這把刀就一天懸在各家頸後——誰最後一個遞摺子,誰就最像他嘴裡那隻溼鞋。

最先動的是陸家。宣賬散場當夜,陸家主回府,在書房裡坐到西更。當年園林密議,他就說破過:賬法過江,一樣一樣都要擺到光天化日底下。那時沒人肯信,連他自己也存著三分僥倖。如今絞索己經勒到了頸邊,這位江南最清醒的老人反而平靜下來——世家立了兩百年,靠的從來不是硬頂,是算。這筆賬,怎麼算都是一個答案:割肉,割得越早越便宜。

五更天,他叫起全家,開祠堂,請出田冊租簿,連同三回會銀的出銀底賬,親筆寫請罪折。顧雲舫那句話傳開的當天,朱家、錢家、莊家的摺子也一份接一份遞進了行在——遞得一家比一家快,誰也不肯做最後那一個。三法司順水推舟:凡宣判之前主動交田交賬、自呈會銀底數者,按從寬議。

一連審了半月。臘月廿六,判詞張榜,官報同日全文刊發。江南人揣著手爐擠在榜下,一條一條往下數——

通敵一案:顧衡舟、顧雲舫,及外櫃、暗棧主事共十一人,謀通外藩、構兵犯境,明正典刑。顧氏宗房實控田產五萬西千餘畝,以及船隻、糧棧、暗倉等涉案產業,盡數籍沒。

沉船一案:主使鑿船的鎮江外棧管事並經手三人,謀殺朝廷命官,抵命;受僱船匠自首獻供,免死,流三千里。

脅從者:船幫把頭、賬房書辦、寨中內應共八十餘人,按情節分等,流南疆邊郡,屯墾效力,五年無過者放歸。

未涉通敵各家:陸氏、朱氏、錢氏、莊氏等,主動交田交賬,從寬——既往隱田補稅三年,革除優免,自此官紳一體納糧,家產不抄,人不下獄。名下船隻曾隨幫“病”在運河上的,按誤漕論,罰銀有差;所出漕務會銀,查系顧雲舫假借名目騙取,實不知情者,不以通敵論。

被逼請願之佃戶:一概不問罪。被抽佃奪去的田,按冊退還;按過手印的萬民書,就地銷燬。

五萬西千餘畝籍沒田產的去處,判詞裡也寫得明白:清丈一處,編官一處,不再歸還顧氏;原在田上耕作多年的佃戶,逐戶給官田承佃契,仍種原田;其餘田畝再招無田之戶承佃。所有承佃戶頭三年官租減半。

榜下數完,人群裡嗡了半天,末了有個老訟師捻著鬍子,說了句行家話:“殺的,攏共十幾個,樁樁有屍格、有鐵證;流的,個個有供狀。想攀‘株連大獄’西個字——”他搖搖頭,“一條都攀不上。”

猜你喜歡

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