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我可是冒充的材料學博導》第64章 聲明(1)

作者:硝酸銀溶液·4個月前

第64章 宣告協同創新中心的宣告在週一上午九點整發布。不是透過官方渠道,是直接投給了三家媒體,同步刊發。標題措辭強硬——“關於《學術觀察》平臺不實報道的嚴正宣告”。

正文第一段就點了許昭昭的名字,稱她的報道“嚴重失實,惡意編造,對協同創新中心及章學海教授本人的學術聲譽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害”。

第二段宣佈已委託律師事務所啟動法律程式,保留追究“造謠者及傳播平臺連帶責任”的權利。

第三段呼籲“學術界同仁共同抵制以不實資訊擾亂學術秩序的行為”。落款處蓋著公章,紅色印泥壓得很重,透過紙背,像一枚烙在紙面上的印記。

許昭昭在工作室收到撤稿要求時,正在整理陳世襄的審批記錄。

郵件附件裡除了宣告全文,還有一份律師函,要求她在四十八小時內刪除所有“不實內容”並公開道歉,否則將向法院申請訴訟保全。

她把律師函從頭到尾讀了兩遍,然後按下列印鍵。印表機吐出兩張紙——一張宣告,一張律師函。她用訂書機把它們釘在一起。隨後拿起紅筆在宣告上圈出“嚴重失實”四個字,在旁邊畫了一個問號;又在律師函上圈出“四十八小時”五個字,旁邊畫了兩個問號。

做完這些只用了不到一分鐘。然後她拿起手機,給趙致用打了個電話。

“趙老師,我需要一樣東西。章學海二十年前被撤稿的那篇論文——紙質版,能不能掃描給我。”

電話那頭沉默了幾秒。不是猶豫,是在回想保險櫃的密碼。

趙致用的語速比平時慢了半拍。“你打算公開。”不是問句。

“他用撤稿威脅我。二十年前他用同樣的手段壓下你的舉報——不是直接刪帖,是給平臺發律師函,要求撤稿。平臺怕惹官司,撤了。

輿論一散,調查就不了了之。”

她的手指在律師函上輕輕敲了兩下,節奏和趙致用在會議上敲桌面時一模一樣。

“這次我不撤。我想讓他看看,二十年前被他撤掉的論文,二十年後長什麼樣。”

趙致用沒有再說,掛了電話。

四十分鐘後,掃描件發到了她郵箱。

許昭昭開啟附件。

二十年前的列印紙在掃描件裡呈現出泛黃的底色,邊緣有兩道橙色的鏽跡——是釘書釘生鏽留下的,像時間的雙重曝光。

圖片重複。資料篡改,和郭偽的手法如出一轍——拉高對比度,裁剪邊緣,同一張SE標註為不同樣品。每一處造假都被趙致用當年用紅筆圈了出來,旁邊密密麻麻標註著證據來源和對比資料。有些字跡已經褪成了鐵鏽色,但依然清晰。

她翻到最後一張,手指停住了。

那是論文的撤稿通知,二十年前發在同期期刊的角落位置,措辭含糊,只說“因技術原因撤稿”,沒說造假。

落款處蓋著期刊編輯部的公章,紅色印泥已經褪成淡粉色。旁邊有一行手寫的鉛筆字,趙致用的筆跡——“他們說是技術原因。我知道不是。”

她盯著那行鉛筆字看了很久。

鉛筆的凹痕很淺,但每個字的筆畫都很用力——用力到紙面微微凹下去,指尖摸上去能感覺到紋理。

她開啟排版軟體,把這篇論文附在報道後面,標題改成了七個字——“章學海的防線下埋著什麼”。

報道開頭只有一句話:“二十年前,這篇論文被撤稿,理由是‘技術原因’。二十年後,它的作者要求我撤稿,理由是‘嚴重失實’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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