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天,程壑川在城南一處廢棄的舊貨棧裡發現了幾隻空陶碗,碗底殘留著暗褐色的凝固物,表面已經乾透了,但刮開表層後,內層顏色與常見的塵土不一致。
他等到傍晚,沒一會,有人來了。
那人穿著一件深灰色的舊棉襖,身形偏瘦,揹著一隻竹簍。
他穿過巷口時沒有停頓,也沒有四處張望。
他推開貨棧側門走進去,過了約莫一盞茶的工夫才出來,背上的竹簍比進去時沉了一些,簍口露出半隻陶碗的邊緣。
程壑川沒有等他走出巷口,跟了兩步,在拐角處攔住了他。
那人看到有人擋在面前,先頓了一下腳步,然後把竹簍從背上解下來放在地上:「大人是哪個衙門的?小的只是個收舊貨的。」
程壑川蹲下來掀開簍蓋,裡面疊放著幾隻陶碗和幾個封口的小陶罐,罐口用蠟封著,封蠟內側的顏色比外圍深。
他拿起一隻陶罐掂了掂,又把蠟封邊緣掀開一道縫,在燈下確認了罐底沉積物的顏色和質地,然後放下陶罐:「跟我走一趟。」
順天府正堂的燈還亮著。
程壑川到的時候,府尹李大人正坐在案後翻一本舊檔。
程壑川在門檻外站了一下,先讓人把竹簍搬進堂內,然後將繳獲的陶碗和陶罐依次排在案面上。
「李大人,城南舊貨棧抓到一個收血的人。他收的血,是從工地傷重民夫身上抽的,按碗計價。抽完之後把人扔回工地,傷重的死了,輕的繼續幹活。」
李大人先讓程壑川入座,然後看了一眼排開來的舊陶碗,又看了一眼跪在堂下的人:「你知道你在做什麼嗎?」
那人跪在地上:「小的只是替人收東西。」
程壑川坐在旁邊沒有插話。
李大人又問:「誰讓你收的?」
那人低著頭:「小的沒見過上頭的人,都是有人把錢放在舊貨棧牆根的石板底下,小的去收的時候順帶把錢拿走。」
李大人沒有接著問,讓差役翻了一下那人隨身的舊布包,裡面有一隻銅鎖和一條細麻繩,沒有帳冊,也沒有記錄姓名的紙條。
他問完一圈後擱下了筆,轉頭看了一眼案角那排舊陶碗:「程大人……這案子不好判,可能涉及到工部……」
「李大人只管按律判。工部那邊,有人問起來就說是我讓判的。」
李大人重新拿起筆:「這人在工地附近收買民夫血液,獲利轉賣,已經涉及人命。按《大明律》『以人身為市』者,杖八十,流三千里。若有人命牽連,加重一等,定為絞監候。你收了幾次血?總共收了多少?」
那人說:「收了四個月,總共賣了十二罐,一罐賣二兩銀子。」
李大人核對著傷亡名單的時間點:「從你收血的時間往後算,對應工地失蹤和死亡的人數差了三個人。這三個人最後見過誰?」
「有三個收了血之後沒撐過去,小的把屍體扔到城西廢窯裡了。」
「按律,杖八十,流三千里。廢窯的屍體另報,另案處理。」
他落筆之後蓋了印,讓衙役把人帶下去。
程壑川等卷宗合攏之後才起身往外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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