蘇念卿的“鐘錶保衛戰”,終審開庭。
拆遷方匯德豐開發集團這次下了血本,不僅請來京城金杜所的資深合夥人,還從中國鐘錶學會請來兩位所謂“專家”,作為專家證人出庭。
他們的核心論點,簡單粗暴:鐘錶,無論多珍貴,都是可以搬走的,屬於“可移動財產”。既然是動產,就不該納入房屋徵收的補償範圍。房子的錢我給你,鐘錶你自己搬走,跟我們拆遷方沒關係。
開庭當天,江康作為蘇念卿一方的專家證人,和王律師團隊一同出席。
法庭上,雙方律師就“動產”與“不動產附屬文化遺產”的法律定義,展開激烈交鋒。匯德豐的律師經驗老辣,引經據典,試圖將這批鐘錶單純定義為“傢俱”或“擺設”。
關鍵環節,對方的專家證人,中國鐘錶學會副秘書長陶建國,被請上證人席。
陶建國是個五十多歲,頭髮梳得油光鋥亮的男人。他一上臺,就擺出權威的架子。
“法官大人,各位,我從事鐘錶研究三十餘年。從物理屬性上說,鐘錶,無論是掛鐘,座鐘還是落地鍾,它與建築物之間,都沒有物理上的永久性連線。它是可拆卸,可搬運的,這在法律上,就是典型的動產。”
他甚至還看了一眼江康的方向,帶著幾分不屑說道:“我拜讀過江先生出具的那份鑑定報告,文筆很好,充滿了人文情懷。但可惜,這裡是法庭,我們講法律依據,不是講故事。過度渲染所謂的文化價值,來混淆動產和不動產的界限,我認為這不嚴謹,也不專業。”
他一番話說完,匯德豐的律師團隊那邊,露出了得意的神色。
輪到江康出庭。
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他身上。大家都想看看,這個最近在收藏圈聲名鵲起的年輕人,要如何反駁這位業內“泰斗”。
江康走到證人席,卻沒有急於反駁。他先向法官申請。
“法官大人,在回答對方律師的提問之前,我能否申請播放一段三分鐘的影片?”
法官准許。
大螢幕上,開始播放一段畫面。這是江康提前讓蘇晴的團隊,用電影級的鏡頭語言,拍攝的蘇家老宅內部紀錄片。
鏡頭掠過。
那座嵌在清代磚牆壁龕裡的法國鄉村掛鐘,鏡頭特寫了掛鐘背板與磚牆百年接觸留下的色差和印痕。
那座擺在客廳裡的英國托馬斯·馬奇落地鍾,鏡頭從鐘的底座下移,落到它下方那片民國時期的水磨石地面,地面上有一個清晰的,因常年重壓而形成的凹陷輪廓。
閣樓上那座寶璣旅行鍾,被放置在一個專屬的紅木陳列架上。鏡頭細緻地展現了陳列架與閣樓房梁之間,嚴絲合縫的榫卯結構。
三十七座鐘,每一座,都和它所在的空間,構成了一種不可分割,充滿了時間感的和諧關係。
影片播完,整個法庭一片寂靜。所有人都被影片裡那種沉靜而厚重的歷史氛圍所感染。
江康這才轉向臉色變得僵硬的陶建國,只問了兩個問題。
“第一個問題,請問陶先生,北京故宮交泰殿裡,存放著二十五方皇帝寶璽。這些寶璽,可以被輕易地搬動。請問,它們算動產,還是不動產?”
陶建國張了張嘴:“這……這是國之重器,當然不能……”
江康沒等他說完,緊接著問了第二個問題。
“第二個問題,如果,我是說如果,故宮也要拆遷,您認為,這二十五方璽印,也應該由故宮的管理方自行搬走,和建築本身的補償,毫無關係嗎?”
陶建國徹底啞火了。他的臉漲成了豬肝色,額頭上滲出細密的汗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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