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法官大人,我引用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》第二十六條,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在2019年,一份關於‘歷史建築內含物應進行整體性保護’的指導案例。”
“我的核心觀點是:蘇家的這三十七座鐘表,與這棟百年老宅,在長達一個世紀的時間裡,共同生長,共同呼吸,己經構成了一個不可分割的歷史文化場景。移走它們,就等於抽空了這棟建築的靈魂。它們的文化價值,也將因此不可逆地歸零。它們並非孤立的‘物’。它們,就是歷史本身。”
他說完,整個法庭鴉雀無聲。
主審法官沉默了幾秒,忽然轉向匯德豐的律師,問了一個關鍵問題。
“被告方,你方是否承認,本案所涉及的蘇家老宅,己經被上海市政府,列入了市級歷史建築保護名錄?”
對方律師的臉色,瞬間變得難看起來。他遲疑了一下,最終不得不承認:“……是。”
江康立刻補上一刀。
“既然己被列入保護名錄,那麼根據相關法規,對其內部承載歷史資訊的物品進行整體性保護,便具有了法律上的強制力。”
庭審結束。
在法院的走廊裡,匯德豐的律師攔住了王律師,臉上沒了之前的囂張,試探性地問:“王律師,我們……還有沒有和解的可能?”
王律師只回了他一句:“等判決書吧。”
蘇念卿全程旁聽了庭審。在法院門口,她對江康說:“我祖父在世的時候,總說,這些鐘不是他的,是這棟房子的。今天,你替他把這句話,說清楚了。”
一週後,終審判決書下達。
法院的判決,是碾壓式的。
判決書認定:蘇家老宅內的三十七座古董鐘錶藏品,與該歷史建築,構成“文化遺產整體”,不可分割。拆遷方匯德豐開發集團,必須以三千零西十萬元人民幣,對蘇家的全部藏品及建築使用權,進行整體補償。另,需支付精神損害賠償金六十萬元。
更讓王律師團隊驚喜的是,判決書的論述部分,大段引用了江康作為專家證人的庭審陳詞原文。
這個案子,成了上海地產圈,乃至全國範圍內,關於歷史建築徵收補償的標誌性判例。“至尊奢品”和江康的名字,在上海的法律界和地產界,一戰成名。
拿到判決書的當天,蘇念卿來到了外灘源的旗艦店。
她沒有哭,也沒有笑,表情很平靜。
她從隨身帶著的一隻天鵝絨袋子裡,取出了一隻小巧而精緻的懷錶,放在了江康的手心。
那是一塊19世紀的法國琺琅懷錶,藍色的琺琅錶盤上,用微縮畫工藝,繪著暮色下的塞納河風景。
“這個送你。”她說,“是我祖父生前最喜歡的一塊。他說過,好東西,該到懂它的人手裡。”
江康沒有推辭,收下了這份沉甸甸的謝禮。
【系統提示:蘇念卿好感度提升至44%。】
【標籤啟用:信任建立·深層。】
當晚,江康的微信響了。
是顧念發來的。
“週末有空嗎?想跟你聊點事。”
。子院的宅老家顧州杭是。簷飛的樸古角一和,子竹的綠翠竿幾是,裡片照。片照張一了配面下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