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我月入6千養家,老婆卻私藏400萬養情夫》第7章 7第十五天(1)

作者:爆米花爆·2個月前

7

第十五天。

唐律師打來電話的時候,我正在給女兒衝奶粉。

這兩天我搬回了家。不是因為和解,是因為女兒離不開我。

周然這三天沒回來過。聽鄰居說她每天很晚才回來,一大早又走。

“顧先生,股東知情權訴訟,法院下週三開庭。但今天有個新情況你得知道。”

“什麼情況?”

“旻悅文化今天向工商局申請了股權變更——周然要把她名下60%的股權,轉讓30%給呂浩。”

我手裡的奶瓶差點沒拿穩。

“什麼時候的事?”

“今天下午遞交的材料。如果變更成功,呂浩就從監事變成了持股30%的第二大股東。他進來之後,你的40%就不再是話語權最大的那個了——他們兩個加起來60%對你40%,任何決議都能透過。”

“她這是要在開庭前把我徹底架空。”

“對。但別急,”唐律師的語氣很穩,“這個股權轉讓有一個致命漏洞——你是40%的股東,根據公司法,股東對外轉讓股權,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。她這次轉讓沒有通知你、沒有徵求你同意,程式違法。”

“也就是說——”

“我們可以申請撤銷這次股權變更。而且,她在訴訟期間搞這種小動作,法官看了只會更討厭她。”

我抱著女兒坐在沙發上,看著窗外灰濛濛的天。

“唐律師,幫我遞交撤銷申請。另外,我要追加一個訴訟請求。”

“什麼請求?”

“我要解散旻悅文化。”

電話那頭沉默了兩秒。

“你確定?解散就意味著清算,公司所有資產變現分配。對你來說雖然能拿到40%的清算份額,但公司也就沒了。”

“沒了就沒了。這個公司從第一天就不是我的。但如果解散清算,審計的時候每一筆賬都得過一遍——呂浩那六百萬關聯交易,一筆都跑不掉。”

“明白了。”唐律師笑了一聲,“你這是釜底抽薪。”

“她堵我的路,我就掀桌子。”

掛了電話,女兒在我懷裡咿咿呀呀地伸手夠桌上的水杯。

我親了親她的額頭。

“爸爸會把屬於你的東西拿回來的。”

第十六天。

。了家回於終然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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