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正因為預算高,才更要尊重節目規則。”林辰靠在椅背上,“你們想要曝光,我可以保證露出時長不少於三分鐘,位置靠前,鏡頭清晰。但前提是——不能破壞節奏,不能干擾表演。”
對方還想爭辯,林辰起身送客。“建議貴方重新調整提案。如果只想砸錢換鏡頭,不如去投別的節目。我們這兒,內容永遠第一位。”
送走第三波人時,己是傍晚五點。
林辰揉了揉太陽穴,開啟郵箱,開始起草《王牌對王牌》第二季商務合作白皮書。
文件標題定好後,他一條條往下寫:
- 植入形式僅限於場景道具、背景陳列、任務獎勵、自然對話提及;
- 主持人及嘉賓不得唸誦品牌指定文案;
- 單期合作品牌不得超過兩個;
- 所有植入需提前提交創意指令碼,經導演組稽核透過方可執行;
- 設立觀眾反饋監測機制,若單期彈幕中“廣告太多”相關吐槽超過百分之五,後續立即縮減商業內容。
寫完初稿,他發給法務和商務組,要求明天中午前完成校對並下發執行。
晚上七點,最後一組人來了,是某老牌快消品公司,做兒童零食起家,近年轉型主打懷舊路線,和節目調性契合度極高。
他們原本計劃讓嘉賓穿著印有LOGO的復古T恤出場,還原九十年代校園風。
林辰否了這個方案。“衣服上的字太大,時代感一下就碎了。”
對方代表面露難色。“那怎麼體現品牌?我們這次真的很重視。”
林辰想了想,調出錄製棚的三維模型圖。“改成這樣——挑戰結束後,嘉賓開啟一臺老式電視機櫃,裡面藏著你們當年那種鐵皮餅乾盒。開啟後,不僅有零食,還有張泛黃的照片,寫著‘1998年快樂童年大賽冠軍’。”
他頓了頓。“然後讓他們念一句:‘原來小時候吃的,一首都在。’”
會議室安靜了幾秒。
對方市場負責人忽然笑了。“這句話……能上熱搜。”
當晚十點,雙方簽了意向協議。這是第一份正式落地的合作。
林辰把合同放進抽屜,重新開啟電腦,調出第二批待談企業的資料列表。
螢幕光映在他臉上,眼神平靜而清醒。
他知道,這才剛開始。
真正的考驗,是接下來怎麼在一堆錢面前,依然把節目做好。
他點開下一家的提案書,標題是“億元冠名,獨家定製”。
滑鼠指標懸停在“刪除”按鈕上,遲遲沒有按下。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