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週六,京市商界年度慈善晚宴。
季辭沒給我派車。
他的司機說車子臨時送去保養了。
我自己打了輛車到場。
推開宴會廳大門的那一刻,閃光燈噼裡啪啦晃了我一臉。
但不是對著我的。
紅毯中央,季辭身穿定製西裝,臂彎裡挽著一身墨綠絲絨禮服的清禾。
清禾今天終於沒穿JK制服了。
她把雙馬尾拆了,燙了大波浪,妝容精緻得不像同一個人。
但最讓我血往上湧的,不是她的打扮。
是她脖子上那條祖母綠項鍊。
那是我媽留給我的。
唯一的遺物。
我十六歲那年,媽住院最後一個月,把這條項鍊摘下來放在我手心裡。
她說:“婉婉,媽媽這輩子沒給你留下什麼值錢的,就這條鏈子,你留著。”
現在這條鏈子,掛在清禾那截塗了高光的鎖骨上。
季辭的心聲傳來。
【今天就要讓全京市知道,清禾才配得上這種級別的珠寶。】
【沈清婉那種女人,天天苦著張臉談生意,哪有清禾惹人疼?項鍊我就是要給清禾戴,她能怎樣?鬧?鬧了才好,正好坐實她不識大體。】
我站在原地。
清禾挽著季辭向我走來,聲音甜得能拉絲。
“清婉姐,你別生氣哦。季總說這條項鍊更配我的氣質。你平時太強勢了嘛,壓不住這種溫和的珠寶。”
她說完,還歪了歪頭。
周圍幾個名媛闊太湊過來看熱鬧。
“就是那個沈清婉啊,連自己男人都管不住。”
“嘖嘖,未婚夫公然帶著別的女人戴她的首飾,多沒面子。”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