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你把她弄丟了。”
“你把那個,把那個會在我緊張時幫我擦汗、會把肉都夾給我、會為我一句話就笑一整天的姑娘。”
“弄丟了。”
“你還記得嗎。”
年輕的他一句一句地數,像在數他自己的罪。
“她發燒到三十九度那次,是我守了她一夜,一勺一勺喂她喝粥。”
“七年後的你呢,她生病的時候,你在哪。”
陸時衍想起來了。
去年蘇南重感冒,燒得說胡話,他在外地談一個專案,連個電話都沒回。
回來時,她已經自己掛了三天點滴,一個人。
“她說她怕黑,我答應過她,只要我在,就永遠給她留一盞燈。”
“你把那盞燈,關了多久了。”
陸時衍說不出話。
那盞曾經為他亮、也曾經為她亮的燈,早就被他嫌費電,關了。
“你怎麼敢。”
“你怎麼敢,把我珍惜成那樣的人,弄丟了。”
陸時衍跪在地上,對著那臺座機,泣不成聲。
他想反駁,想說一句我也有苦衷,想說一句我也是為了這個家。
可那些話,在那個還乾淨的少年面前,一個字都說不出口。
因為他知道,那都是藉口。
是他用了七年,給自己的涼薄,找的藉口。
他這輩子,被人罵過,被人怨過,被人戳著脊樑骨指責過。
可沒有任何一句,比這一句更重。
因為站在道德最高處、最有資格審判他的那個人。
是他自己。
他這七年,一步一步,親手殺死了那個少年。
“對不起。”
他對著話筒,一遍一遍地說。
”。起不對,起不對“
。音聲了有沒經已,頭那話電可
。禮婚個那的前年七了到回,地遠永,話的說該完說,年個那
。堂禮進走,的心滿著帶將他
。劇悲的住不攔都麼怎他,場這啟開手親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