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好好好,我籤!我籤!”
賀海銘一看她終於開口說話了,懸了一天的心放下來一大半,忙不迭地點頭:“好好好,我籤!我籤!”
他以為頂多就是一份承諾書,都是一些“保證不再跟鍾曉雲見面”之類的條款,他早就想好了,不管裡面的要求有多嚴格,他都能咬著牙籤字。
不管以後會怎樣,現在當務之急就是先把晏藍瑛哄好。
以後的事以後再說,以前他能瞞過晏藍瑛十幾年,現在他仍然有這個自信能糊弄過去。
結果翻開一看,上面白紙黑字,赫然印著幾個大字——《股權轉讓協議書》。
他心頭猛一沉,臉上的笑也僵住了。
忙不迭地從頭到尾掃了一遍,協議書上他的股份份額,轉讓價格,寫得一絲不苟,看得出是精心準備過的。
他腦子裡飛快轉了一圈,隨即想起公司法的規定,心裡稍稍鬆了口氣。
“藍瑛,你是在跟我開玩笑吧?我們公司又沒上市,你也不是我們公司內部員工,就算我簽了,公司其他股東也不會同意的。”
他這話倒也不是全然在敷衍。
《公司法》規定未上市公司,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份,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;
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股份,不購買就視為同意轉讓;
其他股東享有同等條件下優先購買權。
也就是說,即使他簽了這份協議,晏藍瑛想要拿到股份,必須要讓公司其他股東同意,或者放棄購買權。
作為公司的創始元老之一,他手裡原本就有5%的原始股,前陣子段總那邊出讓股權,他又認購了10%,加起來一算,他名下現在穩穩握著公司15%的股份。
以公司目前的盈利水平估算,這15%的價值少說也在3500萬。
他們公司的股份可是搶手貨,認購期己經結束,現在要是他的15%股份拿出去,絕對大把的員工搶著要,晏藍瑛想拿到手,絕對不可能。
晏藍瑛淡淡地看著他:“你不用管你們公司會不會認,你簽了它。其他的是我自己的事。”
晏藍瑛將筆塞進賀海銘手裡。
“籤吧。男子漢大丈夫,說話算話。別讓我看不起你。”
賀海銘攥著筆,手抖得厲害,指腹全是汗。
筆尖懸在簽名欄上方,遲遲落不下去。
最後,他把筆往桌上一摔,筆桿磕在茶几上發出一聲脆響。
“這字我不會籤!”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