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退婚當日,我讓國公府跪着還債》第34章 附折入京(2)

作者:珞斯·17天前

“熟悉路,不等於如今仍由同一人使用。”新帝道,“把這句話留在會核意見裡,不留在定案欄。”

他把三司副檔推向何郎中:“嘉寧七年後的藍紙廢頁,查領用、查回收、查焚燬。凡沒有回收記錄的,先列缺頁。”

何郎中領命。

“肅王府平價糧棚如何處置?”戶部尚書問。

新帝沒有馬上封掉告示。

“糧棚撤下王府布幡,餘糧入州倉複驗。已經登記的軍戶,按核過的名冊發糧。肅王府若要接濟,送入州倉,由官署驗收後發放。”

兵部尚書道:“如此一來,肅王府仍能借糧施恩。”

“百姓缺糧時,朝廷若只顧名分,不顧米袋,才會把人心讓出去。”

新帝看著案上的告示:“收糧入倉,施糧出冊。誰送的糧可以寫明,誰經手的賬也要寫明。”

朝議散後,周郎中沒有立即回兵部。他在殿外廊下等何郎中,問:“沈姑娘何時回京?”

何郎中道:“江州病冊還未封最後一冊。”

“她若看見附折,會如何寫?”

“她會先問西口那兩車糧有沒有收條。”

周郎中笑了一下:“蕭世子也問了。”

兩人沒有再說。

當晚,三司外值房收到一隻從江州送來的文匣。封泥是濟安藥印、江州州衙印和戶部押運印三方相合,匣中裝著藥站出入冊、恆順車行換車記錄、兩塊木片和魚倉找到的三十斤黃連復秤單。

封匣外還附著沈令儀的短箋:剩餘藥材已按病戶分發,江州病勢轉緩,失蹤六十斤只追回三十斤,另半數去向仍查。

何郎中看完短箋,將文匣編號。

書吏問:“藥材案也放入三司副檔麼?”

“證物入副檔,案情分冊。”

“木片和北境糧牌刻痕相近,是否合併?”

“並列,不合並。”

書吏應下。

三司的燈亮到後半夜。藍紙、木片、舊護糧印拓和臨河半枚庫印分放在四隻證袋裡,沒有一隻袋子被提前寫上同案二字。

宮門將閉時,北境又來一封急報。

肅王府撤下舊渡口布幡後,河西倉以南三處牧村仍收到平價糧。送糧車不掛王府旗號,只用北號木牌,領糧人按村登記,糧袋上蓋著河西倉印。

新帝看完急報,將它壓在西口附折旁。

有人正在學朝廷的做法。

。簿糧領的整完似看冊一和印倉下留,來起藏字名的人糧施把只

。名手經和樣印出須必,印倉有若;名倉用冒得不,印無若。名戶糧領與日棚、號車、源糧出報日三在棚糧間民有所州三求要,文擬夜連部戶命他

。號北捕追令下有沒帝新

。賬的照對能張一是先的要他

猜你喜歡

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