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退婚當日,我讓國公府跪着還債》第35章 朝議糧棚(1)

作者:珞斯·15天前

肅王府平價糧棚的迴文在第三日全部送到京中。

河西三村報出四處民間糧棚,安北兩村報出一處,朔寧州府稱尚未發現王府糧車。五處糧棚中,三處糧袋蓋河西倉印,兩處只蓋北號木印。報文都寫明低價出售,卻沒有一處交出完整的押運清冊。

戶部尚書把迴文分成兩摞帶入朝議。

“五棚共有糧四百六十石。”

“真糧多少?”新帝問。

“河西兩棚已經驗過,實存一百九十石。其餘糧袋受潮嚴重,暫不能按足數入冊。另三棚只報糧袋數量,未開封。”

兵部尚書道:“肅王府既然願意出糧,朝廷為何不準其直接接濟?邊軍每日都在缺糧。”

戶部尚書翻開北營回單:“北營近七日收到安北二百四十七石、河西四百石,另有三百八十石斷月谷真糧。軍倉正在補足,缺口已有記錄。”

“朔寧仍欠四百石。”

“欠糧便追朔寧。王府糧棚沒有清冊,直接放入軍營,日後少一袋,多一袋,都要由北營擔責。”

兵部尚書轉向蕭硯:“世子既兼北路軍糧巡護,應當明白邊軍受糧不能只靠紙上核驗。”

蕭硯立在殿側,沒有先替戶部說話。

“軍糧入營,先要能證明它從哪處倉來。軍士缺一日糧,朝廷擔責;賬上憑空多出一日糧,北營同樣擔責。”

兵部尚書道:“肅王府可以在州倉交糧。”

“可以。”蕭硯答,“按州倉章程驗收。”

這句答得乾脆,反倒讓殿中幾名準備爭辯的官員停下。

新帝看著他:“若王府不肯入州倉,只願在舊渡口設棚呢?”

“那便由三州說明,糧棚屬於王府私設,貨物尚未入官賬。軍戶願領,按民糧發放;軍營要用,必須走軍倉。”

“若有人說朝廷故意把軍糧擋在倉外?”

“把實存數、受潮數、領糧名冊貼出去。百姓看見糧袋,軍士看見軍倉,誰在擋路自然會留下記錄。”

殿中有一名給事中起身:“蕭世子此言,等於讓民間拿著告示問官府。朝廷威信何在?”

蕭硯看了他一眼:“威信落在糧袋、印記和收條上。只靠一句府名,撐不起三州的缺糧。”

給事中臉色微沉,還要開口,何郎中已經出列。

“臣請把今日爭議寫入會核附議。肅王府糧棚可查,糧袋可驗,軍戶可領;涉及軍營的糧,須入州倉。如此既不拒絕救濟,也不讓私賬越過軍賬。”

新帝沒有立刻准許。

他看向沈令儀的位置。她尚在江州,殿中沒有人替陸家商路發言。戶部尚書卻遞上濟安車隊的江州回單。

回單寫得很細:幾車藥入站,幾車石灰改作淨水,哪一輛空車留在橋東,哪一筆藥材由院判當日領走。沈令儀沒有把陸家車隊寫成朝廷辦差的工具,反倒將每次改動都留了三方簽名。

新帝翻到最後一頁,看到江州知州的複驗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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