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退婚當日,我讓國公府跪着還債》第44章 舊牌交接(1)

作者:珞斯·11天前

魯七留在北營受審的第三日,朔寧州衙找到了倉門雜役羅順。

之前查到的那面成記車牌,原本掛在外路第三車上。糧車進州倉時,倉門書吏驗過牌號與背紋,入冊之後將四面牌放在西側案頭,準備交還腳行。第三車的牌後來到了魯七手中,中間少了領牌人與交牌人的名字。

羅順正是當日收攏車牌的人。

他被帶進州衙時,衣角還沾著田泥。知州沒有先問車牌,只讓他把當日倉門開過幾次、哪幾批車進出、案頭由誰看守逐項說清。

羅順起初答得很快。說到第二日清晨,他的聲音慢了下來。

“有個人來領成記的牌。”

戶部監官抬頭:“拿什麼領?”

“一張取牌帖。帖上蓋著成記腳行的印。”

“你認得那人?”

“沒見過。他穿青布短褂,下巴有一道淺疤,頭髮束得很低。小人問過姓名,他說腳行趕著出車,叫小人快些。”

“你便給了?”

羅順低下頭:“帖上有印,四面牌的號也寫得齊。倉門外還有車催著驗,小人沒有多問。”

知州讓人取來成記腳行平日使用的取牌帖。羅順反覆看過,指出當日那張紙更薄,印色也淺。至於字跡,他只記得寫得匆忙,無法認出是誰的手筆。

成記掌事隨即被傳到州衙。

他帶來的舊牌冊只有半本,封皮受過潮,幾處墨跡暈成一團。外路四車入倉那日卻記得清楚,第三車背面兩道短刻也寫在冊中。領回一欄空著,只在頁邊補了一句“牌數已齊”。

戶部監官問:“誰點的數?”

掌事答:“腳行櫃上當值的書吏。”

“姓名。”

“陳福。”

“人在何處?”

“兩日前去了河西收賬。”

知州當即發文河西,請當地官署暫留陳福並核對路引。成記掌事聽見“暫留”二字,臉色發白,忙說陳福在腳行多年,從未碰過官糧。

知州沒有接這句話,只讓他交出取牌帖底冊。

底冊送到時已近午時。冊中缺了三頁,缺口正好落在外路四車入倉前後。裝訂縫沒有破損,頁尾卻留著重新壓平的痕跡。有人先拆開冊頁,取走三張,再照原樣縫了回去。

掌事跪下請罪:“小人確實不知何時少了頁。”

“原冊受潮,底冊缺頁,領牌無名。”戶部監官道,“成記接的是官倉生意,三處交接都說不清,停你們的官糧車並不冤。”

知州沒有立刻封腳行。

成記仍有二十多名腳戶靠民間貨運吃飯,若把鋪門一併封住,城外幾處村倉也會斷車。他下令暫停成記承接官糧三日,民間貨物照常運送;三日之內,腳行須交出車伕名冊、舊牌回收簿、陳福行程和近兩月所有取牌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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