傍晚,茶棚掌櫃也被請來。
魯七曾供稱,有人在朔寧城外茶棚給他腳錢,叫他去斷石坡取舊水桶,再把車牌送往北渠口。茶棚掌櫃記得魯七來過,也記得他身旁坐過一名客人。那人戴著青布帽,付錢時用的是舊銅錢,離開前把一枚茶牌落在桌角。
茶牌從櫃底取出,背面刻著一圈淺紋。它與成記車牌的兩道短刻形狀不同,也沒有腳行印。州衙把茶牌單獨封存,只作為那名客人到過茶棚的憑物。
“他往哪邊走?”戶部監官問。
掌櫃回憶片刻:“先向南。走到岔路口時,有一輛罩著灰布的小車經過,他似乎同車夫說了幾句話。小人忙著收桌,沒看見他是否上車。”
“車上掛牌沒有?”
“灰布遮著車轅,看不清。”
這輛灰布車沒有車號,也沒有去處。知州只把茶棚掌櫃的原話記下,未派人按一輛模糊的車滿城搜查。
當夜,朔寧州衙發出兩份急文。
一份送北營,告知蕭硯車牌由青衣人憑帖領走,取牌人曾打聽斷石坡與北渠水閘;另一份送京城三司,附取牌帖樣、缺頁底冊拓樣、羅順證詞與茶棚補供。
蕭硯收到急文時,魯七正在軍帳外認人。
北營從朔寧茶棚、成記腳行和州倉各帶來一名腳伕,讓魯七隔著簾子辨聽說話聲。三個人依次開口,魯七隻認出成記腳戶的鄉音,沒有認出僱他的青布帽客。
蕭硯沒有逼他挑一個人。
辨認結果寫入北營口供:三人均未被魯七確認。
周郎中看過朔寧急文,問:“青衣人打聽的地方,剛好都在咱們查的範圍內。”
“也可能有人故意讓這些地名聚到一處。”蕭硯道。
“車牌是真,取牌帖也有人見過。”
“所以查領牌的人。地名先留在證詞裡。”
他命親兵去北渠口詢問近期經過的灰布小車,又將成記第三車牌重新封好。車牌外袋添了兩項新記:州倉由羅順收攏,次日由身份未明的青衣人憑帖領走。
戶部監官又核了一遍倉門鍾冊。青衣人領牌時,外路第四車正在複稱,倉門有半刻無人登記出入。這半刻與羅順所說的時辰相合,也解釋了取牌人為何能從西側案頭拿走牌子。蕭硯讓書吏把鍾冊抄頁附在外袋上,倉門當值人另列一冊詢問。
這處空缺有了時辰,卻還沒有名字。
京城收到材料已是兩日後。
沈令儀在三司看完朔寧抄本,先核對魯七的腳戶身份。成記名冊只記他負責短途押車,沒有王府糧事房的派遣記錄。肅王府補交的糧車清單裡卻出現了他的名字,落筆時間晚於四車入府。
這兩個“魯七”是否由同一名書吏寫入,仍需看原冊筆跡。
何郎中問:“要把朔寧材料與王府補冊合卷嗎?”
沈令儀將兩份抄本並排放在案上:“先互附編號。朔寧查車牌如何離開州倉,王府補冊查魯七的名字由誰添入。兩個經手若能相合,再請三司合卷。”
何郎中點頭,命書吏照此登記。
沈令儀又看了一遍茶棚補供。灰布小車沒有車號,臨河馬棚也曾出現一輛罩布車。兩處相隔甚遠,僅憑遮車的布無法並在一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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