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退婚當日,我讓國公府跪着還債》第8章 換匣夜查(2)

作者:珞斯·7天前

徐敬解釋,他曾在雜庫門邊扶過第三隻匣。沈令儀讓他把扶匣的動作重新做一遍,發現他的拇指習慣性壓在匣底右角,正好避開那道未完刻痕。

“你以前知道那裡有字?”

徐敬沉默許久:“我只知道有人刻過,沒看清是什麼。”

他又說,刻字的人不是宮女,而是替西廊送茶的雜役。那名雜役失蹤前最後一次領月錢的地方,是城南驛站。換封驛站、慈恩觀雜庫和西廊值房,終於出現了同一個付款路徑。

蕭硯道:“有人不需要親自遞匣,只要按時給這些人發錢。”

“所以要查錢,不只查人。”

陳讓提出連夜去城南驛站,沈令儀卻決定留下徐敬:“他剛說出一個線索,今晚若離開三司,明日就可能只剩一具替身口供。”

徐敬主動交出腰牌,請求暫時扣留。他說願意再辨認那名宮女,只要三司允許他把女兒從慈恩觀接回。

沈令儀答應了,卻在文書上加了一條:接人須由兩名差役陪同,女兒不得接觸證物。

雨停前,三司收到訊息。失蹤雜役並未死,他在城南腳店留下半封家書,只寫著:青布包已送,剩下的不要問。

沈令儀將家書放入證匣,抬頭看向蕭硯:“明日先找他的女兒,再找青布包。”

夜查沒有找到半詔,卻找到一條更危險的線:有人用一群不知全貌的小人物,把每一次交接拆成了沒有主人的動作。

城南腳店的老闆不肯開門,直到沈令儀把三司憑證放在門檻上。他開門後先看屋頂,再看街角,像是害怕有人比官差更快進來。

失蹤雜役的女兒躲在柴房裡,懷裡抱著一隻青布包。她說父親出門前只交代兩件事:不能把包交給戴青紋的人,也不能把包交給自稱三司的人,除非來的人能說出他小時候養過一隻跛腳貓。

蕭硯皺眉:“這是他和女兒的暗號?”

女孩搖頭:“是我自己改的。我不認識你們。”

沈令儀蹲下,與她平視:“那你想把包交給誰?”

“想等我父親回來。”

“如果他回不來呢?”

女孩咬住嘴唇,沒有回答。

沈令儀讓書吏把屋內所有人移到前堂,單獨給女孩留了一張證物交接單。她告訴女孩,交出布包並不等於相信官府,布包可以先封存,交接單上會寫清經手人,日後她隨時可以來查。

女孩仍舊不肯。直到窗外傳來一聲貓叫,柴房角落的老貓瘸著腿走出來,她才把包遞過去。

包裡沒有信,只有一把換匣用的細刀和三張空白值牌。刀柄內側刻著一個日期,比周敘取匣早了十七天。沈令儀看到日期後沒有立刻寫入卷宗,而是問店老闆,那個日子是否有人包過房。

老闆翻賬本,發現當天住客登記為空,但廚房買過兩份魚、一壺酒。負責送飯的小二早已離店,只留下一個綽號:灰耳。

蕭硯要沿街搜人,沈令儀卻把細刀封進證袋:“先查他離店時有沒有帶走東西。若只找人,不看交接,找到的也許只是別人希望我們找到的灰耳。”

女孩把交接單收進衣襟,小聲問:“我父親會回來嗎?”

沈令儀沒有給她假話:“我不知道。但從今天起,他的名字會被寫進三處檔案,不會只剩在你一個人的記憶裡。”

夜色更深,腳店門外的雨水衝開一條細溝,溝底露出半枚空白值牌。有人把身份拆成了許多片,而每一片都在等另一個人替它承擔全部後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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