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上皇舊書房交出的不止一隻青匣,還有六箱未歸檔的糧臺舊賬。
箱子送入三司時,何郎中先驗封條,沈令儀再驗箱底。六箱賬冊的紙張年份不同,最早一箱寫嘉寧七年,最晚一箱寫嘉寧九年冬,中間卻缺了整整三個月。
戶部書吏說缺頁可能是蟲蛀。沈令儀讓他把紙邊浸溼,紙纖維上的撕痕立即顯出人為折斷的方向。
缺的三個月,恰是北渠改糧路的時候。
賬冊中有五車糧的損耗記錄,分別寫成“雨毀”“車翻”“臨時補給”。陸家車行送來的車軸銅環卻顯示,五車都曾完整離開京城。
蕭硯問:“糧去哪了?”
沈令儀沒有回答,只把三種損耗的經手人列成一張表。第一筆由嚴固校紙,第二筆由周敘收文,第三筆由南倉掌櫃簽收。
三個人沒有同時出現,說明交接可能被故意拆開。
她讓戶部重新計算每車糧的標準重量,再與北營領糧數、朔寧入倉數相對。數字合上後,少掉的不是五車,而是五車裡被拆出的三十七袋。
陸氏看過計算式,指出其中兩車的車軸曾換過鐵環,不能直接按原車重量算。
沈令儀立即讓書吏把兩車標成待核,不把差額算進責任。
何郎中嘆道:“這樣算,案子會慢一倍。”
“慢一點,才不會把錯數寫成罪名。”
三司用了一整夜做出第一份補糧單,列明原數、已領數、可證損耗和未明去向。補糧單沒有指向任何人,只要求三地先按可證數補回家屬口糧。
天亮時,新帝批下一個“準”字。
六箱舊賬仍有一箱沒有開封,因為封條上的印泥與西廊舊庫不同。那箱賬,像是有人故意留下的第二道門。
第二日一早,三司請來戶部老吏、陸家車行賬房和北營驗糧官,三人分坐三席,互不許先看對方的數字。沈令儀把五車糧的原始重量分別抄在三張紙上,等他們各自算完,才將結果攤開。
戶部算出少三十七袋,車行算出三十九袋,北營則只少三十五袋。差額來自裝袋規格不同:京城每袋一百二十斤,北渠臨時改成一百一十六斤,卻沒有在賬上註明。
陸氏把兩張車軸更換單推過來,指出其中一車在出京前就換過鐵環。換環後車廂承重下降,原本五十袋必須拆成五十二袋才能不壓壞車軸。多出來的兩袋若被記作損耗,責任便會落錯人。
何郎中堅持把每一種演算法都寫入附表。書吏一夜之間做出四版補糧單,分別標註京制、北制、換環和未知四種口徑。
天快亮時,未開封的第六箱忽然滲出水。封條沒有破,箱底卻溼了一角。沈令儀讓人抬到院中,以冷風慢慢晾乾,不能烘火,以免墨跡暈開。
水漬退去後,箱蓋內側顯出一行反寫小字:先補家屬,後問軍糧。這不是正式批示,無法證明出自誰手,沈令儀把它列為旁證。
補糧單終於按可證數下發,三地先領到家屬口糧。剩餘差額仍懸在案上,像一道不肯被“準”字抹平的縫。
補糧單送出後,戶部卻退回了兩份。退回理由不是數字不對,而是“家屬簽押不全”。沈令儀查過才知道,朔寧倉署把三戶家屬的指印蓋在同一頁上,未標明各自領了多少。
“他們說是為了省紙。”戶部書吏道。
“省紙最容易省掉人的名字。”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