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詔定下後的第三日,北渠寄來一封薄信。
信上只有顧平川的筆跡:西路有人換馬,舊牌尚在。另附半張損耗表,紙邊沾著新泥,說明他已經找到舊倉,卻還沒找到送信的人。
沈令儀把信放入三司副檔,沒有立刻出發。她先寫查案事由、同行人員、證物編號和預計歸期,再將副本分別交給新帝、兵部和侯府。
蕭硯看著她:“現在可以走了嗎?”
“還要驗馬、驗牌、驗車號。”
“你把出門也寫成了會核。”
“因為上一次有人在路上換了車牌。”
侯府門外備好兩匹馬和一輛輕車。陸氏替沈令儀繫緊披風,叮囑她這次回來別再帶一身傷。沈懷遠沒有出門,只在窗後敲了三下:兩短,一長。
沈令儀回敲三下,停一息,再敲一長。
人在。
蕭硯把護糧副牌交給隨行書吏登記,沈令儀把三司副牌掛在腰間。兩塊牌子各自有用途,誰也不能替誰開門。
城門緩緩開啟,春雨沿石縫流向城外。新帝在宮中等待刑獄司第一審的後續,太上皇在舊宮等宗正寺問詢,肅王的軍報仍隔日抵達。
舊案沒有因為一紙詔書變得清明,至少每一份糧、每一個姓名、每一道命令,都開始留下能夠追查的來處。
蕭硯伸手:“上馬。”
沈令儀握住他的手,借力坐上馬背。
“前面有三條路。”他說。
“那就一條條走。”
兩騎並行,向北渠去。婚約沒有掛在旗上,案卷也沒有交給任何一人獨掌。同行的人只需要彼此知道:遇到新的名字,先把人帶回來;遇到新的命令,先查它從哪裡來。
北渠的新證還在前方,卷中的舊案也沒有真正結束。只是這一次,他們有了足夠的時間,把每一步都寫清楚。
出城十里,隨行書吏忽然發現馬車少了一隻證物箱。箱子原本放著三方鑰匙的拓印和顧平川的半張損耗表,車上卻只剩一張空封條。
蕭硯立即要回城追查,沈令儀卻先讓車停在路邊,清點所有人和所有馬。車伕說證物箱出城前還在,經過第一座石橋後曾有人靠近車尾。
“為什麼當時沒有攔?”蕭硯問。
車伕臉色發白:“那人拿著兵部的護糧公文。”
沈令儀請他描述公文折角、封泥和經手人。車伕只記得封泥是紅色,公文邊緣有一道水痕。
她沒有責怪車伕,而是把丟失時段、石橋位置和證物清單寫成三份,分別交給隨行書吏、兵部騎手和沿途驛站。隨後她取出三司副牌,命人把剩餘證物重新分裝,每人只保管自己負責的部分。
蕭硯看著空封條:“如果箱子裡有半張損耗表,顧平川會不會……”
“他會知道有人不想讓我們到北渠。”沈令儀打斷他,“所以更不能因為丟了一箱就把所有東西集中到一個人手裡。”
他們在石橋下找到一截斷繩。繩結與嚴固舊居留下的結法相同,卻有新泥。沈令儀讓隨行書吏照原樣拓下,不去追橋下留下的腳印。雨水已把腳印衝散,繼續追只會把人帶進沒有證據的岔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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