次日天未亮,北渠舊堤上已經點起三盞燈。
沈令儀把三方憑證攤在第三塊石碑前:三司副牌、兵部護糧公文、驛站回執。顧平川蹲在碑下,等三份文書都核對過,才動手挖土。
蕭硯站在她身側,沒有先伸手。
“你昨晚說婚期總能定。”沈令儀低聲道。
“我說的是總能定,不是今日定。”
她看了他一眼,沒有再問。
土挖到兩尺,鐵盒露出一角。盒鎖鏽死,鑰匙卻與顧平川昨夜所說相符。開啟時,裡面只有半頁紙、一枚舊銅錢,以及一張沒有署名的短箋。
半頁紙與段朔舊宅的批示紙漿相同,寫著:“若陛下親閱,則暫緩北渠五車。”短箋另起一行,墨色較新:若成婚,則兩府可並權。
驛卒倒抽一口氣。
沈令儀沒有碰短箋,先讓書吏拓下紙邊、墨色和摺疊痕跡。“並權”二字被單獨圈出,列為疑義,不解釋成賀詞,也不解釋成命令。
蕭硯問:“誰會把婚事寫進鐵盒?”
顧平川道:“想讓你們看見這句話的人。看見之後,若立刻否認婚約,外面就說兩府離心;若立刻定婚期,外面就說兩府要收權。”
沈令儀把短箋封進油紙:“所以我們什麼都不按它的節奏做。”
蕭硯點頭:“婚期仍由我們定。這句話先入案。”
他們把鐵盒、半頁紙和短箋分成三份副本,正件由驛站暫管,待回京後交三司。顧平川在交接單上按印,左手小指完好,證明昨夜那個戴假指套的人不是他。
出堤時,遠處蘆葦動了一下。蕭硯提燈照過去,只看見一行新腳印,通向西路。腳印右深左淺,像有人慣用右手,卻故意讓左手顯得殘缺。
“假指套的人還在看。”他說。
“讓他看。”沈令儀把憑證收好,“他若用婚事試探公事,我們就用公事記下他的腳印。”
午後,北渠驛站送來一封無署名的賀帖,帖上寫著“恭賀靖沈成婚,糧路可合”。沈令儀讓驛卒原樣退回,並在退件簿上寫明:賀帖未經授權,不得視為兩府文書。
蕭硯看著她落筆,忽然問:“你討厭成婚兩個字嗎?”
“不討厭。”她說,“我討厭有人替我們解釋這兩個字。”
他沒有再笑,只把那枚舊銅錢單獨編號。銅錢不是證物的核心,卻被放在鐵盒裡,像一句多餘的話。多餘的話往往才是給人看的。
夜裡他們仍住驛站。沈令儀核對完今日記錄,才把蕭硯母親的玉佩從貼身衣袋裡取出,放在燈下看了一眼。玉佩沒有新痕。
“還在。”她說。
“素簪也在。”蕭硯從袖中取出那枚簪,放在玉佩旁邊,沒有讓它們碰在一起。
“為什麼不放一起?”
“放一起,就會有人說這是合巹的預演。”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