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知道一條人命。我那天晚上如果死了,他是不是就不用坐牢?他還是個‘好人’?”
沒有人回答她。
宣判那天是初夏。廣州已經熱起來,法院門口的鳳凰木開了滿樹紅花,落了一地。
法官宣讀判決:“被告人犯故意殺人罪,鑑於案發前死者對被告實施嚴重不法侵害,被告在防衛過程中因恐懼失控致人死亡,且案發後認罪態度良好,如實供述犯罪事實,依法從輕處罰。判處有期徒刑四年。”
小琪站在被告席上,肩膀鬆下來,木木的,像終於繃斷了一根弦。
方遠回頭看她。她沒哭。
散庭後,記者湧上來圍住陳國棟。“陳律師,您對這個判決滿意嗎?”
陳國棟整了整領帶。“判決合法合規。四年刑期在故意殺人的量刑範圍內屬於從輕,我尊重法庭。”
“但您之前不是認為判得太輕了嗎?”
陳國棟看了鏡頭一眼。“死者已經沒辦法開口了。我只希望公眾能看到,事實不完全是一方講述的那樣。她確實被侵害了,這是事實;她手段確實殘忍,這也是事實。”
記者轉頭追上方遠。“方律師,被告會上訴嗎?”
方遠回頭看了一眼法庭出口。小琪被法警帶著往外走,經過旁聽席時忽然停了一步,對著袁貴海妹妹坐過的空椅子又鞠了一躬。
“她不上訴。”方遠說。
記者愣了一下。“為什麼?四年,她還年輕,上訴可能有轉機......”
方遠沉默了一會兒。“她說,一條人命,她在裡面待四年,出來的時候心裡會好受一點。”
他走了。記者在原地站了片刻,低頭看了看採訪本。上面記著一句話,是小琪庭審時說的——她沒對著麥克風,聲音很輕,但方遠聽到了,記者也聽到了。
“如果當時我死了,他還是‘好人’嗎?”
法院門口鳳凰木的花瓣被風吹起來,捲到臺階上,紅得像乾涸的血。
樓頂的國旗下,周衛東站在柱子後面抽完最後一口煙。他看著小琪被押上囚車的背影,那個背影瘦得只剩一把骨頭,走路的時候左腿還微微瘸著——縫了七針的疤,大概一輩子也消不掉了。
他把菸頭扔進垃圾桶,轉身往局裡走。路過法院公告欄的時候,他停了一步,看見本案的判決書摘要貼在那裡,末尾寫著:
“防衛權不因侵害者的死亡而無限延伸。停頓之後的九秒,改變了所有。”
周衛東想起自己問過法醫一句話——那九刀,到底用了幾秒?
法醫翻了翻記錄,說,很快的,連續捅刺,也就八九秒。
周衛東當時點了點頭。他後來想,八九秒能做什麼呢?打個哈欠,喝口水,眨幾次眼。
或者,足夠一個十八歲的女孩以為自己救了自己。
也足夠毀了她一輩子。
他走下樓,陽光刺眼,鳳凰木的影子落在警服上,斑駁的,像沒洗淨的血跡。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