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這個刑偵顧問她不一樣》第一百一十章 聾啞學校(2)

作者:星期日不上發條·15天前

下一瞬,他瞥見夜色盡頭一道深色背影。

那人步伐極快,身形利落,已然穿過小樹林,朝著村口的方向快步離去。

周明軒盯著那個背影,直到它徹底消失在山路的拐角。

然後他沿著相反的方向,穿過田埂,翻過一道土坡,從學校後山繞了回去。

翻過土坡的一瞬間,肺裡像有刀子在刮,又悶又銳。

他蹲下來,扶著膝蓋喘了好一會兒,喉嚨裡發出那種很細的哨音。

雨還沒停,冰冷的雨水順著後頸的舊疤縫隙鑽進來,一針針扎進皮肉裡,寒意順著骨縫往裡滲。

他壓下身體的劇痛,沒有折返村口搭乘中巴,沿著荒蕪的田埂獨自走了很遠,才勉強攔下一輛過路貨車,連夜折返市區。

可當晚回到住處,他一眼就察覺不對勁,有人來過。

門鎖完好。窗戶完好。但桌上的書被動過位置,抽屜裡少了一節備用電池,床單上有一道新褶,像是有人坐上去過。他站在房間中間,把所有東西掃了一遍,然後關燈,在黑暗中坐到了天亮。

第二天,他收到了那條簡訊。

“這裡不是你該來的地方。”

號碼是虛擬的。傳送時間在凌晨四點二十分。

周明軒把手機放在桌上,點了一根菸。煙抽了一半,他把手機卡拔出來,折成兩半,扔進馬桶裡沖掉。

他知道那個人是來警告他的。這意味著事情已經到了一個連對方都知道不能再繼續的地步。發信的人,可能是他們內部的某個人。可能是良心發現了,也可能只是想要他自己上路,省得他們動手弄髒地方。

周明軒沒有走。他換了地方。但只待了一天,他就意識到這樣做沒有意義。

他身上有標記。換了地方,標記還在。他們總能找到他。那些藍色粉末在他的血裡,在他的骨髓裡。它們像一群不會熄滅的信標,不管他走到哪裡,只要那些人把訊號接收器開啟,就能在一片黑暗中看到他的位置。

所以他不躲了。他要把自己變得顯眼。

把硬碟藏到新租的城中村小平房裡,把資料分了三份,其中兩份設了定時傳送。然後他給蘇燼發了那條訊息:

“保護好12個妹妹們。我引開他們。”

這條訊息發出的時候,距離蘇燼第一次收到C-07郵件,還有三天。

他不是要逃。他是要讓自己更顯眼。那些人的注意力全在他身上。他跑得越久,蘇燼就越有時間。

他比誰都清楚自己的身體狀況。

那些被藍色粉末標記過的細胞,像一張張通緝令,他走不掉的。

但沒關係。他在前面跑,後面的人在追。追他的那段時間裡,他們沒有工夫回頭看別處。這就夠了。

這就夠了。

他把手機卡扔進下水道,拉了拉外套領子,從後門走進了雨裡。

外面很暗,路燈的光暈在雨裡化成一團一團。他低頭看自己的手,很白,很瘦,指節上還有上次在巷子裡捱打留下的淤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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