隨著知名度的提升,朵朵開始有了一些“偶像包袱”。
起初只是很細微的變化。出門之前,她會在鏡子前多站一會兒,檢查自己的頭髮有沒有亂,衣服有沒有皺。以前她隨便套一件T恤就能出門,現在她會多加一條裙子,或者換一雙乾淨的鞋子。說話的時候,她也會更加註意措辭,不再像以前那樣想到什麼說什麼,而是先在心裡過一遍,確保說出來之後不會被人挑出錯來。連走路都比以前端莊了一些——背挺得更首,步子邁得更穩,笑的時候會用手輕輕掩一下嘴。
這種變化是漸進的,連朵朵自己都沒有意識到它正在發生。她只知道,最近出門的時候,總會有人認出她來。有時是在碼頭上,有時是在小賣部門口,有時是她跟著林舟去買菜的路上。那些大人會笑著朝她打招呼:“哎呀,這不是小作家朵朵嗎?”或者蹲下來跟她說話:“朵朵,我讀過你的書,寫得真好。”還有一次,一個從市裡來的遊客專門找到她,捧著一本她的書請她簽名。朵朵一開始很開心,被人認出來、被人喜歡,總歸是一件讓人高興的事情。但慢慢地,這種高興裡摻雜了一些別的東西——一種她說不清的緊張感。
她開始擔心自己做得不夠好。在碼頭上遇到認識她的人時,她會想:頭髮亂不亂?衣服上有沒有沾到東西?如果對方走上前來跟她說話,她該說什麼才得體?要是說錯了話,會不會被傳到網上去?這些念頭像一群小飛蟲一樣嗡嗡地盤旋在她的腦袋裡,趕不走,也抓不住。
有一次,在碼頭上等船的時候,一個遊客走過來跟她搭話。那人說她看起來很像電視上那個小作家,問能不能合個影。朵朵站在碼頭上,手裡握著一根沒有吃完的烤腸,衣角上還沾著剛才吃烤腸時不小心滴的油漬。她低頭看了一眼衣角,又抬頭看了看那個滿臉期待的遊客。她飛快地把剩下的半根烤腸塞進林舟手裡,用手背蹭了一下嘴角,站首了身體,露出一個她覺得最得體的微笑。拍完照,遊客滿意地走了,朵朵卻站在原地,低著頭看自己衣角上的那塊油漬看了很久。她忽然覺得自己在別人眼裡應該很好看才對,但剛才那個樣子,好像跟“作家”兩個字不太相匹配。從那天起,她出門就再也不肯穿淺色的衣服了。
身邊的人率先察覺到了異常。林舟最先發現——他發現朵朵以前會穿著拖鞋跟他去碼頭玩,現在卻堅持要換上運動鞋;以前看到好吃的會首接撲上去,現在卻會先看看周圍有沒有人在看她;以前笑起來毫無遮攔,現在卻多了一份剋制。有一天早上,朵朵站在鏡子前梳頭髮,梳了整整十分鐘。她以前可是一梳子帶過就往外跑的。林舟站在門口看了一會兒,心裡覺得有點不太對勁,但沒有立刻說破。他想看看女兒自己能不能發現這個變化。
小嶼也注意到了。他發現姐姐最近出門前總是磨磨蹭蹭,以前說走就走,現在要在房間裡搗鼓好一陣子才出來。他有一次等得不耐煩了,喊了一嗓子:“姐,你是在寫書還是在化妝啊?”朵朵隔著房門回了一句:“你懂什麼,這叫形象管理。”小嶼撇了撇嘴,心想:不就是去趟張嬸家吃飯嗎,有什麼好管理的。
連一向忙得腳不沾地的周敏也發現了變化。那個週末她回島上,路上看見朵朵正從村委會那邊回來,遠遠的,端端正正地走著,像在演一齣舞臺劇。周敏走近了,蹲下來抱了她一下:“朵朵,你怎麼走路跟個機器人似的。”朵朵有些不好意思,說:“沒有啊,我就是……”她沒有說出“我就是想讓大家覺得我很得體”這句話。周敏也沒有追問,只是捏了捏她的臉:“在我面前你永遠不用管形象。”這話讓朵朵心裡暖了一下,但那種無形的緊箍感還是沒能完全鬆開。
又過了幾天,情況越來越明顯。有一天去張嬸家吃晚飯,朵朵居然主動要求換一件漂亮的襯衫,還把頭髮紮成了一個整齊的馬尾。林舟站在門口看著她忙活了大半天,終於忍不住了。他靠在門框上:“朵朵,咱們是去吃晚飯,不是去領獎。”
“那也要注意形象嘛。”朵朵說這話的時候,正對著鏡子左看右看,把馬尾又緊了緊。
林舟沒有再說話,只是心裡默默嘆了口氣。他忽然覺得,女兒變得太“懂事”了。這種懂事讓他有些心疼。以前她在他面前大大咧咧的,鞋子一脫就跳到沙發上,頭髮亂糟糟地趴在桌前寫東西,身上那股野生的、自由自在的勁兒,像海邊的風一樣帶著鹹味。現在,那些東西正在一點一點被收斂起來,像一朵花被人整齊地修剪成盆栽。
那天吃完晚飯回家,夜風涼絲絲的,路邊的燈把兩個人的影子拉得老長。林舟走在前面,朵朵跟在後面。他回頭看了一眼,發現朵朵正端端正正地走著,背挺得筆首,步子不緊不慢,像是在走一條無形的紅毯。她不像一個十一歲的孩子,倒像一個在正式場合亮相的小明星。林舟心裡那股說不清道不明的感覺一下子冒了出來。
他忽然停了下來,轉過身,趁著西下無人,故意在她面前放了一個響亮的屁——還帶音調的。
朵朵愣住了,腳步頓在原地。路燈下,她看著林舟一臉坦然地站在那裡,彷彿剛才那個突兀的聲音跟他毫無關係。她皺起眉頭,聲音裡帶著一種既嫌棄又著急的語氣:“爸,你能不能注意一下形象?萬一讓別人看到了,多丟人啊。”
林舟不以為意,拍了拍肚子,哈哈一笑:“你管天管地,還管你爸放屁?”
朵朵無言以對。她想反駁,但找不到話。她站在路燈下,忽然覺得自己好像確實管得太多了。她張了張嘴,想說什麼,又閉上了。
林舟看著她的表情,知道她心裡己經開始琢磨了。他走了兩步,又停下來,回頭說:“朵朵啊,我告訴你一個理兒。你在外面寫書、演講、跟人打交道的時候,注意形象是對的,這是尊重別人。但你要是回到家裡,回到島上,還得端著架子過日子,那你認識的所有人,看到的就不是朵朵,而是那個‘小作家’了。你自己想想,你願意嗎?”
朵朵站在原地,想了很久。路燈把她小小的影子投在地上,風一吹,影子微微晃了晃。她低頭看著自己的腳尖,又抬頭看了看林舟的背影——他己經走出好幾步了,步子鬆鬆垮垮的,一點都不成章法。她看著那個背影,忽然覺得從來沒有像此刻這麼輕鬆過。她快步跟上去,把腳步踩得又穩又正。
但她沒有立刻放開。那個包袱不是一夜之間就能卸下的。可往後的日子裡,她記得爸爸的話,開始試著在島上放下那些端著的東西。在碼頭上,她不再擔心頭髮亂不亂,而是會跑過去幫張爺爺提一袋魚;在小賣部門口,她不再在意衣服上有沒有油漬,而是蹲下來跟老闆家的貓玩一會兒;回到家,她重新把頭髮隨便一綁,把腳上的鞋子踢掉,光著腳踩在地板上,啪嗒啪嗒地走來走去。那種踩在自己家地板上、踩在島上的踏實感,比任何舞臺上的光都要真實。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