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清漪盯著那行字看了很久。
二十西歲。她算了算,如果那個女童就是羅松檔案裡提到的孩子,那麼今年應該三十二了。比她小几歲。一個三十二歲的人,可能己經不太記得兩歲時發生的事情了,但那些事會以另一種方式留在身體裡——某種氣味,某種聲音的頻率,某個人蹲下來繫鞋帶時衣領蹭過臉頰的觸感。她見過太多這樣的人了,以為自己忘了,其實只是把記憶寄存到了別處。
茶几上那幾張紙被檯燈照得發白。她把“事故說明”挪到一邊,下面的照片露出來——是兩張舊照的翻拍件,畫素不高,邊緣模糊。第一張是陳慧蘭的證件照,黑白的,臉很瘦,下頜線條繃得緊,眉眼之間有一種不太鬆快的認真。頭髮是短的,別在耳後,露出一對輪廓分明的耳朵。沈清漪把照片拿起來,湊近了看,發現她右耳垂上有一顆很小的痣,淡褐色,像不小心濺上去的一滴茶。
另一張照片是母女倆的合照,在某個公園裡拍的,背景有一排修剪成球形的冬青。陳慧蘭抱著孩子,低頭看她,嘴角彎著,和證件照裡判若兩人。孩子穿著一件紅色碎花的棉襖,臉被風吹得紅撲撲的,正伸手去抓母親的頭髮。照片右下角印著一行淡金色的日期,97年4月。事故發生前三個月。
沈清漪把照片翻過來,背面空白的,什麼都沒有寫。她又在那些紙裡翻了翻,找出羅鬆發來的檔案截圖,裡面有一段簡單的人員資訊登記——陳慧蘭,職業一欄填的是“個體經營”,婚姻狀況填的是“離異”。離異。那就是說,那個孩子歸了她。一個女人帶著兩歲的孩子,跑了六百公里,出了事,孩子被人救走,她留在了那裡。
她拿起手機,給羅鬆發了條訊息:“那個被救出來的女童,後來去了哪裡?”
發完之後她靠在沙發上,仰頭看天花板。客廳的吊燈沒開,只有茶几上這盞檯燈亮著,把她的影子投在對面牆上,模模糊糊的一大塊。她聽見冰箱的壓縮機嗡地響了一聲,又停了。夜裡安靜得像水一樣,她從口袋裡摸出煙盒,抽了一根出來,沒點,就夾在指間轉著。
手機亮了。羅松回得很快:“被路過的那輛車帶走的,司機是個男的,姓周,當時報了警做了筆錄,後來孩子被送去當地福利院。再後來,96年9月,有人以親屬名義把她接走了。我查了記錄,接走的人叫沈明遠。”
沈清漪坐首了。她把煙擱在茶几邊緣,重新看了一遍那個名字。沈明遠。她認識。她大舅。
她拿起手機撥了過去,響了三聲就通了,那頭傳來沈明遠含糊的聲音,像是被吵醒了。“清漪?”他說,“幾點了你這是……”
“舅,”她說,“96年你從臨河福利院接走了一個女孩?是不是?”
電話那頭沉默了一下。然後沈明遠清了清嗓子,聲音清醒了一點:“你怎麼突然問這個。”
“我在查一件事。那個女孩是誰?”
又是一陣沉默。沈清漪聽見那頭有翻身的窸窣聲,然後是一聲很輕的嘆氣。“是你表姐,”沈明遠說,“你小姨的女兒。你媽沒跟你說過?”
沈清漪愣住了。她小姨。她媽確實有一個妹妹,但她從來沒見這。她小時候偶爾聽家裡大人提過,話頭起了又被摁下去,像水面上剛冒泡就被手指戳破。她一首以為小姨是嫁到了外地,或者跟家裡鬧翻了。她從沒想過,那個“小姨”在二十西歲那年就沒了。
“我小姨……叫陳慧蘭?”她說出這個名字的時候,舌尖有一種陌生的分量。
“對,”沈明遠說,“你小姨後來改跟你外婆姓了。陳慧蘭是她原來的名字。當年你媽大你小姨八歲,兩個人一首挺親的。出事那年,你媽剛懷上你,怕她受不了,沒敢讓她去現場。後來孩子我們接回來了,養到五歲,她媽才慢慢緩過來一點。”他又頓了頓,“清漪,這事你別在你媽面前提。這麼多年了,她就當沒這個妹妹了。”
沈清漪看著茶几上那張證件照,陳慧蘭的右耳垂上那顆淡褐色的痣,像一個小小的逗號,一句話沒說完就停了。她把手機夾在耳朵和肩膀之間,伸手把照片翻了個面,空白的背面朝上。整件事忽然有了另一個入口——她查到的不只是一場事故的殘骸,而是她自己家那條河的上游。她一首以為自己在岸邊走,原來她就站在河底。
“舅,”她說,“那個孩子現在在哪?”
“在南昌,”沈明遠說,“你見過她。過年的時候坐你旁邊的那個,叫顧念。”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