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前夫認屍那天,法醫是我》第159章 最終庭審重新開始(2)

作者:星月長明·1個月前

何遠舟一首沒有低頭。

螢幕上出現沈知意第一次要求報警的原始交班記錄時,他在紙上寫了一個詞:固執。

出現她拒絕未知藥物的記錄時,他又寫:防禦。

她要求見獨立醫生,他寫:控制。

同樣的詞,三年前進入病歷;三年後,又出現在他的庭審筆記裡。

許聽瀾坐在法庭另一端,沒有去看那張紙。

審判長詢問何遠舟是否聽清追加指控和證據範圍。

“聽清了。”他說。

“是否認罪?”

“不認。”

檢察官問:“你是否承認,沈知意在被收治期間多次明確表達報警、拒絕未知藥物和接受院外檢查的要求?”

“我承認她說過這些話。”

“你為什麼把這些要求寫成症狀?”

何遠舟終於抬頭。

“因為病人的語言不能只按字面理解。”

“誰決定她不能按字面理解?”

“專業人員。”

“她能否拒絕你的專業判斷?”

他停頓兩秒。

“高風險狀態下,拒絕本身也可能是病情的一部分。”

法庭裡很安靜。

這句話比任何一份專案檔案都更接近明康真正的規則。

只要何遠舟先宣佈一個人無法判斷自己,她的每一次反對,就都能成為繼續控制她的理由。

審判長再次提醒他,只回答事實和專業依據,不得對在場被害人進行未經允許的診斷。

何遠舟沒有收回剛才的話。

他看向密封證人通道的方向,說:

“那些人當時都沒有完整的自主判斷能力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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