訊問在市局進行。
押回來的第二天,專案組沒急著提審。鐵盒裡那沓剪報、那張摸得起毛的照片、南方送回的比對報告,一樣一樣歸檔、固定。證據越齊,訊問桌上就越不必靠嘴。
主問是韓東昇,鄭海峰做記錄。溫則鳴經批准在場,身份是技術人員,只管一件事:鑑定意見。
核對身份,告知權利,祝躍進一樣一樣都配合。可一問到十年前那個雨夜,他就閉上嘴。
按規定,用作證據的鑑定意見,必須告知犯罪嫌疑人本人。溫則鳴把《鑑定意見告知書》推到他面前,一條一條念給他聽。
繩結內圈檢出的男性分型,與他的檢材,十九個基因座逐一比對,全部一致。同一認定。
“這是結論。”溫則鳴說,“依法告訴你兩件事。頭一件,這份意見要作為證據用。第二件,你有權申請補充鑑定或者重新鑑定。你要申請,我們照辦。”
祝躍進盯著那張紙看了很久。
“我一個打螺絲的。”他終於開口,“重新鑑定,能鑑定出別的來嗎?”
“檢驗沒錯的話,鑑定不出別的。”
“那就是沒錯了。”
告知書末尾有一欄:是否申請重新鑑定。他拿起筆,在“不申請”後頭簽了自己的名字,又按了指印。
簽完,他把筆放下,兩隻手平放在桌上。
那一簽,比什麼都重。他沒得翻,也不想翻。
“西十三個人。”韓東昇開口了,“當年機修班領過那批雨衣的,一個一個取樣、比對,西十二個排乾淨了。剩你一個。”
祝躍進的手指動了一下。他大概沒想到,為了單單鎖住他這一個,還有人替另外西十二個,一筆一筆證了清白。
“麵館裡,坐我斜對角那個看手機的。”他忽然說,“是你們的人吧。”
屋裡沒人接話。
“我那天多看了他一眼。”祝躍進的嘴角動了一下,說不清是哭還是笑,“看完我還跟自己說,疑神疑鬼十年了,人家就是個吃麵的。手續做得真乾淨。比我想的乾淨得多。”
然後,他開口了。往後的交代,幾乎不用再問。
十年前那個雨夜,他上完夜班,穿著廠裡發的雨衣,走那條回出租屋的老路。雨大,路上沒人。他看見前頭一個姑娘,也穿著雨衣,一個人走。
他不認識她。那天晚上,他連她是哪個車間的都不知道。名字是後來從報紙上看見的。
“我也不知道那會兒腦子裡是什麼。”他說,“鬼迷心竅。就那麼一下。”
那一下之後,人沒了氣。他慌了,可慌過之後,自首沒去,人也沒喊。他把她拖到路邊草叢裡藏著,自己回了屋,等著。等雨下大,等天黑透,後半夜,才用那件雨衣把她裹上,捆了,背到涵洞口,塞了進去。
“你等了半宿。”韓東昇開口,“殺人是一下的事。可你把她藏起來、蹲在屋裡等到後半夜再拋屍,那半宿你是清醒的。那半宿你想什麼了?”
祝躍進半天沒答。
“想過報警。”他說,“手都摸到公用電話了,又縮了回來。我想,一報,我這輩子就完了。我才二十幾,我不想完。”
“所以你拿一個二十西歲姑娘的命,換你自己不完。”韓東昇沒提高嗓門,可拍在桌子上的手青筋暴起起,“報警的工夫你有,自首的工夫也夠。那半宿,你把這些機會一個一個放過去了。你選了逃避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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