抓捕方案,在駐地擺了一晚上。
韓東昇主張快、主張穩,選在祝躍進上工的路上。清早,他一個人從出租屋出來,走一段固定的巷子去廠裡,這段路窄、人少、沒岔口。三面一圍,他跑不掉,也來不及做什麼。
“清早他腦子最鈍,剛睡醒,防備最松。”韓東昇說,“上工路上動手,前後就他一個人,不牽連旁人,也不給他回屋摸東西的機會。”
溫則鳴的手指停在地圖上那間出租屋上,沒挪開。
不是反對。他是想到了另一頭。
“他在那屋裡住了幾年。”溫則鳴說,“十年了,誰知道他手邊還壓著什麼?抓人之前先把路上截了,那屋就得等搜查令。一來一回,給了房東、給了任何一個人進去清理的空當。”
“他獨居,屋裡能有什麼?”韓東昇說,“十年了。他手邊要還留著罪證,等於給自己脖子上套繩。正常人不會留。”
“正常人不會。”溫則鳴說,“可這個人十年沒成家,一個人住,屋裡沒別人。床底下壓著什麼,誰也說不準。”
“我不是跟你抬槓。”他把地圖往自己這邊拖了半寸,“我是幹這行的。人心裡擱不下的東西,嘴上說扔了,手是捨不得的。人和屋,最好一塊兒端。抓他那一刻,搜查證同步到,屋子當場封。”
兩個人各讓一步,方案定了下來:清早收網,抓捕組在巷子裡等他,搜查組同一時間到出租屋,人一落網,屋子立刻封控。異地協同,當地警方帶路、把關。
出發前,袁承志只交代了一句。
“他殺過人,可這十年也救過人。抓他,依法依規,該有的一樣不少。”他說,“咱們跟他不一樣。”
南下的車連夜開。到地方,己是後半夜。
當地警方早接到協作函,派了熟悉路況的人帶路。抓捕組和搜查組分頭潛伏,一組守在那條窄巷兩頭,一組盯著出租屋,都換了便裝,混在早起出攤、掃街的人裡,不起眼。
清晨的霧還沒散。對講機聲音壓得極低,一句一句報著位置。
“他要是不走這條巷呢。”有年輕隊員小聲問。
“他走了三年這條巷。”鄭海峰盯著巷口,“人是有慣性的。越是想裝得跟平常一樣的人,越離不開老路子。他今天,還會走這條。”
七點差一刻。
出租屋的燈亮了,又滅了。
“出來了。”對講機裡一聲。
祝躍進照常在七點前出了門。灰撲撲的工裝,手裡拎著箇舊飯盒,低著頭,走進那條窄巷。
走到一半,巷子兩頭,人影同時圍了上來。
他站住了。
沒有喊,沒有跑,也沒有像韓東昇防著的那樣去砸手機、去掙扎。他只是站在那兒,拎著飯盒,看著圍上來的人,像是在看一件等了很久、終於來了的東西。
“警察。”帶隊的出示證件和拘留證,“祝躍進,你涉嫌十年前一起故意殺人案,現依法對你執行刑事拘留。”
他的嘴唇動了動,沒出聲。
飯盒從手裡滑下去,磕在地上,蓋子彈開,滾出來半個饅頭,在溼漉漉的青石板上滾了兩圈。
他低頭看著那半個饅頭,沒去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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