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一時刻,出租屋被開啟。當地兩名民警在門口做見證,全程錄影。
搜查證上寫明的物件,是與本案有關的物品、檔案。作案那晚穿的、用的,十年前就沒了指望:那件雨衣當年隨屍體一併提取,此刻正躺在市局的物證箱裡;捆人的電線也在同一個箱子裡。這屋裡不會有作案工具。
要找的是別的。人殺了人,往後十年總要留下點什麼,才對得住他心裡那份不安。搜的是這個。
屋裡乾淨得出奇。床是單人的,桌子就一張,靠牆立著個塑膠衣櫃。櫃子裡掛著三件工裝,底下疊著兩件換洗的。牆角一隻舊行李箱,空的,箱蓋朝上敞著,像是隨時可以往裡塞東西走人。住了幾年的屋子,沒有一樣多餘的物件。
翻到床板底下,翻出來了。
一個上鎖的鐵盒。
盒子是舊的,鎖是新配的。鎖芯發亮,鑰匙進出得多了,磨得沒了稜。這盒子常開。不是壓在床底忘了的東西。
一沓剪報,碼得整整齊齊。十年來,凡是案發當地報紙,登過一星半點“城郊舊案”“積案未破”字樣的,他都剪下來,一張壓一張。
有幾張的邊上,還用鉛筆寫著日子,是他剪下來那天的日子。
最上面一張最新,是列印的,紙還沒發黃。網上翻出來的一條短訊息:那座城的公安局開展積年舊案攻堅。
那條訊息見報的時候,專案組的白板上還沒有他的名字。他先看見了。
剪報裡夾著一張自己寫的紙,像是很多年前某個夜裡寫下、又沒捨得扔的,後頭一連串問號,力透紙背。
最底下壓著一張照片。是許秋萍的臉,報紙上翻拍的那張尋人啟事,糊得幾乎看不清五官。邊角被手指摩挲得起了毛。
盒裡每一樣都原位拍照,編號,裝袋。鄭海峰隔著物證袋看那張臉,看了很久。
韓東昇把裝著那張問號紙的袋子舉到光下,看了兩遍。
“我說正常人不會留。”他說,“我說錯了。”
“他不是正常人。”溫則鳴說,“他是個裝了十年正常人的人。裝得越像,心裡那點東西越得找個地方壓著。壓在這兒了。”
溫則鳴看著那隻鐵盒。“我說人和屋要一塊兒端,就是怕這個。”他最後說,“這一盒子東西,比十句口供都重。他嘴上再說不記得,這盒子替他記著。”
這一盒剪報,連同那張摸得起毛的照片,一併入了卷。將來法庭上,它們會和繩結裡的那個分型站在一處,一句一句,替那個下夜班的姑娘說話。
人和物證,一併押解回市。
回程的車開了大半天。祝躍進坐在後排,戴著銬,一路不出聲,也不看人,眼睛大半時候閉著,像是在補一場十年沒睡踏實的覺。
車過省界,天己經黑了。到一個服務區停車,鄭海峰下去買水,回來時看見祝躍進隔著車窗,望著外頭。
天不知什麼時候下起了雨,細細的,打在玻璃上,蜿蜒著往下淌。
祝躍進就那麼望著,望了很久。
那天夜裡,也下著這樣的雨。
“他在看雨。”鄭海峰上車,壓低嗓子說了一句。
溫則鳴順著看過去,沒說話。
十年前那場雨,衝乾淨了現場,各種巧合,替他擋了十年。可雨衝不掉繩結裡的那一圈,衝不掉一具屍體上寫著的字,也衝不掉一個人半夜裡剪了十年的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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