閏之拽著蘇軾的袖子晃盪著,嬌羞道,“就是——有喜了啊!”
蘇軾這次聽進心裡去了,大喜,“哦?快告訴我,幾個月了?”
閏之嘟嘴,“才剛剛診出,郎中說一月有餘。”
“好,以後你就不要乾重活了,也不要爬上爬下修理房屋了,園子裡的菜園你也不要親自去種了,一定要好好養胎,切記切記。”
蘇軾沒有說出口的是,王弗就是在懷孕時太過操勞,虧了身體,後來怎麼補都補不上,才得病去世的。
這次,他一定不讓閏之有任何危險發生。
蘇軾沉浸在再次當父親的喜悅裡。
神宗那邊,卻打算提拔蘇軾做起居注的,但王安石、呂惠卿等人忌憚蘇軾,要是他天天在皇帝面前轉悠了,進個讒言什麼的,他們的新法就沒法進行下去了。
因此,王安石上書神宗,“蘇軾有經天緯地之才,不能只做個起居注記錄您的一言一行這麼簡單。近幾年汴京各處盜竊殺人案子比比皆是,自從包孝肅離世以來,開封地界一片混亂。陛下不如就讓蘇軾去開封府任職,去處理那些陳年積案,也能讓我們清淨地去施行新法,也讓他發揮自己的長處。要是有什麼問題,也可以隨叫隨到。”
神宗想想也是,他們天天在神仙打架,不是鬥嘴仗,就是上書,擾得他不能做出明確的決斷。
要是再這樣下去,就怕等他薨逝那天,新法也不能完成了。
於是狠心下詔,封蘇軾為“權開封府推官”。
“權”,即權宜之計,是暫且代替的意思。
神宗就是讓蘇軾暫且在開封府做個推官,主管京城的刑獄案件。
要是等變法真的需要他了,就立刻調回來任職。
蘇軾也不耽擱,立刻去開封府赴任。
他就是個幹實事的,比修什麼曆法有興趣多了。
蘇軾看著林林總總堆積如山的案件,不知道從哪裡審起。
蘇軾就去翻看舊時案子,看看上一任是怎麼找到線索,並怎麼去審理案子的。
翻過上一任審理的案子,沒看出有什麼值得學習的地方。
蘇軾忽然想起,八九年前,時任開封府知府的包拯來。
坊間傳言,都給包拯叫包青天,他審理案子,肯定有一套。
蘇軾便把包拯審理的案子都翻出來,個個都是清晰明瞭,什麼陰陽斷案啦,追查線索啦,個個案子結案時,都是證據確鑿,推理嚴絲合縫,沒有一個受屈叫冤,要求上訴再審的。
蘇軾看著看著,不由得拍案大叫,“好!包青天,果然名不虛傳!”
沒幾日,蘇軾便能升堂問案了,且審理的有模有樣,結案速度很快。
王安石等人刻意把蘇軾派去事務繁雜的開封府去處理獄訟,就是想用繁重的公務困住他,減少他上書議論新政的機會。
豈料,蘇軾斷案也如包拯一樣幹練,積壓好幾年的陳年積案,在他手裡,很快審理完畢。
只要是沒有新案子發生,蘇軾依然不斷寫上諫書,騷擾得王安石很是煩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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