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蘇東坡的傳說》第119章 烏台詩案(三)(2)

作者:上古軼事·1個月前

軾感荷恩貸,自此深自悔咎,不敢復有所為。但其舊詩己自傳播。

臣誠哀軾愚於自信,不知文字輕易,跡涉不遜,雖改過自新,而己陷於刑辟,不可救止。

軾之將就逮也,使謂臣曰:“軾早衰多病,必死於牢獄,死固分也。然所恨者,少抱有為之志,而遇不世出之主,雖齟齬於當年,終欲效尺寸於晚節。今遇此禍,雖欲改過自新,洗心以事明主,其道無由。況立朝最孤,左右親近,必無為言者。惟兄弟之親,試求哀於陛下而己。”

臣竊哀其志,不勝手足之情,故為冒死一言。

昔漢淳于公得罪,其女子緹縈,請沒為官婢,以贖其父。漢文因之,遂罷肉刑。

今臣螻蟻之誠,雖萬萬不及緹縈,而陛下聰明仁聖,過於漢文遠甚。

臣欲乞納在身官,以贖兄軾,非敢望末減其罪,但得免下獄死為幸。

兄軾所犯,若顯有文字,必不敢拒抗不承,以重得罪。

若蒙陛下哀憐,赦其萬死,使得出於牢獄,則死而復生,宜何以報!

臣願與兄軾,洗心改過,粉骨報效,惟陛下所使,死而後己。

臣不勝孤危迫切,無所告訴,歸誠陛下,惟寬其狂妄,特許所乞,臣無任祈天請命激切隕越之至。”

神宗讀著蘇轍的求情文,為他們兄弟的真摯感情而感動。

但是,李定、舒亶、何正臣、王珪等人,正在全國大範圍內徹查蘇軾透過信的好友。

一時間,凡是和蘇軾有文字來往的,讓蘇軾題過跋的,都把文字和書畫付之一炬。

之前他們以擁有蘇軾的文字而驕傲,現在,他們燒之不及。

由於這幾年忠勇之臣被新黨排擠,就連王安石都被排擠出京了,想想還有什麼好貨色在京都裡為官呢?

最可憐的當屬蘇邁了,一座房子的錢都花給了新黨能說上話的官員,他們當時也答應了,卻沒有人敢給蘇軾說出一句公道的話。

此時王安石退居江寧(南京),他給神宗上書“安有聖世而殺才士乎?”

用白話文翻譯過來的意思是:哪有在太平盛世,殺害有才之士的道理啊!

緊接著,李定、舒亶等人,又在蘇軾的《元豐續添蘇子瞻學士錢塘集》裡,找到了更多證據。

舒亶逐條摘錄,爭取能在新法上給按上罪名。

蘇軾在杭州時期寫的《山村五絕?其西》裡寫道:

“老翁七十自腰鐮,慚愧春山筍蕨甜。

豈是聞韶解忘味,邇來三月食無鹽。”

御史臺指控蘇軾,譏諷朝廷鹽法嚴苛,百姓吃不起鹽,抹黑鹽政。

蘇軾想起小時候立誓要做範滂的誓言來,即使他怕死,但文人的氣節不能丟。

否則,即使他到了九泉之下,也愧對母親。

於是,蘇軾道,“寫山區百姓的貧苦,他們勞作一天後,還吃不起鹽,吾確實對鹽法有所不滿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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