剩下的部分,等到豐收年景,分作兩年,隨同每年的定額一起上繳。
希望官府和百姓都能稍微喘口氣。
又怕部分官吏看到明年上繳任務放寬,就想著調任離任,不肯盡心籌劃儲備,用來補足虧欠的數額。
請求朝廷專門下達命令,務必按規定年限把錢糧儲備足額。
如果官員調動離職,要把己經籌措到的錢糧數目,交接給後任官員繼續完成,不許超過規定期限。
二、現在各個州縣收購常平倉糧食、官府糧倉軍糧,另外還要收購封樁錢米、上繳朝廷的米糧,名目繁多。
各個官吏只顧完成自己的任務,互相爭搶收購糧食,糧價因此越發高漲。
懇請陛下儘快核查。
如果京城各個糧倉,不需要這批米供給使用,就命令提舉司、轉運司迅速核查各州情況。
除去地方軍糧儲備充足、常平倉借貸儲備夠用之外,不許再收購糧食。
希望糧價能夠稍微回落,百姓不至於流離失所。
浙中歷來就缺錢,如今情況更加嚴重。百姓拿著銀子、絹帛、絲綿到集市上售賣,幾乎沒有人肯買。
就連當鋪,大多大白天就關門歇業了。
如果能拿出二三十萬官錢流通到民間,救災就像用水救火一樣見效。
希望下令提舉司、轉運司,把本該上繳朝廷的現錢,留在本路,分派給各州百姓,讓百姓拿銀子、絲綢絹帛來抵充上繳的歲額,運往京城。
三、浙地向來有不法之徒結成團伙,販賣私鹽,走投無路就做強盜。
近些年朝廷大幅降低鹽價,是十分仁厚的政策。但是結夥販賣私鹽的現象,還是沒有明顯衰減。
我很擔心饑荒的百姓流落江湖,這類團伙會越來越多,釀成大的禍患。
我懇請朝廷下令,對於情節嚴重的盜賊,以及成群結夥販賣私鹽的團伙,允許申報鈐轄司,可以暫時變通,不拘泥常規法條處置。
等到年成豐收之後,再恢復原來的法度。
希望震懾奸惡之人,讓他們心存畏懼。
以上就是我的全部陳述。
回想熙寧年間兩浙饑荒,一斗米賣到二百文,百姓死亡大半,當地老人談起這件事依舊流淚。
如今米價己經漲到九十文了,糧價還在繼續上漲,形勢堪憂。
懇請聖明的皇上哀憐百姓,儘早施行救濟。
我這次上奏的全部內容,都是真實情況。
懇請陛下斟酌,儘快下達處置命令。
恭謹記錄上奏,等候朝廷批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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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價米高抬步一進,糧搶府免避,食糧購收地就西浙在府止令下還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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