臣聞聖人之治天下也,寬猛相濟。
君臣之間,可否相濟。若上之所可,不問其是非,下亦可之;上之所否,不問其曲首,下亦否之,則是晏子所謂 “以水濟水,水能食之”,乃孔子所謂 “惟予言而莫予違,足以喪邦” 者也。
臣昔於司馬光論議,多有異同,光亦不能無忿。
然光沒,臣則哭之甚慟,公論不可誣,私心不可作也。
司馬光嘗欲盡罷免役而行差役,臣以為不可,爭之至於變色。此一事耳,其餘隨時補益,光亦多相從。
夫豈獨臣,在廷之臣,誰不與光異論一二事哉。
臺諫若以此言臣,朝廷若以此罪臣,則斧鉞之誅,其甘如薺。今乃以為譏諷先朝,則亦疏而不近矣。
且非獨此策問而己,今者不避煩瀆,盡陳本末。
臣前歲自登州召還,始見故相司馬光。
光即與臣論當今要務,條其所欲行者。
臣即答言:“公所欲行者諸事,皆上順天心,下合人望,無可疑者。惟役法一事,未可輕議。何則?差役、免役,各有利害。免役之害,掊斂民財,十室九空,錢聚於上,而下有錢荒之患。差役之害,民常在官,不得專力於農,而貪吏猾胥得緣為奸。此二害輕重,蓋略相等,今以彼易此,民未必樂。”
光聞之愕然曰:“若如君言,計將安出?”
臣即答言:“法相因則事易成,事有漸則民不驚。昔三代之法,兵農為一,至秦始分為二。及唐中葉,盡變府兵為長征之卒。自爾以來,民不知兵,兵不知農,農出谷帛以養兵,兵出性命以衛農,天下便之,雖聖人復起,不能易也。今免役之法,實大類此。公欲驟罷免役而行差役,正如罷長征而復民兵,蓋未易也。先帝本意,使民戶率出錢,專力於農,雖有貪吏舞文,百端欺詐,要非先帝之本志也。願公勿盡行新法,但去其害民者而己。”
光雖不聽臣言,然亦不以臣為罪。
臣之與光爭論本末如此。臣之區區,但欲奉行法度者,毋至於苛;務忠厚者,毋至於媮。
此臣之志也。
今臺諫指以為罪,臣不敢苟避。伏惟陛下深察。臣無任。取進止。
第二札用白話文翻譯過來的意思是:
臣最近因為館閣策問一事遭到臺諫彈劾,起初我不願做過多的辯解。
如果我一邊辯解,一邊請求離職,反倒顯得我並不是真心想要離開。
如今聽聞朝廷己經明察事實,而我西次上奏請求外放,西次都不被准許。
按照臣子道義,我現在自身己不屬於自己。
我道理己經講透,不敢執意求去,所以再次懇切陳述我的本心。
我寫的策問,開頭引用周公、太公治理齊魯,後世仍免不了衰敗動亂,是要說明:即便大聖大賢定下的法度,如果後人執行走樣,也會生出諸多弊病。
後面引用漢文帝、漢宣帝,寬厚卻不荒廢政務,講求考核卻不苛酷,是說明臣子如果領會治國本意,不投機迎合,那麼寬政、嚴政都不會出現弊病。
策問中間也寫明:本朝六位先帝治國方式各不相同,但本心都歸於仁。
文中所說的苟且、苛刻,專門指現在的官吏,不能領會朝廷效法先帝的本意,才會產生這些流弊。
我的文意清清楚楚,黑白分明,哪裡有一絲一毫疑似非議先帝的地方呢?不光朝廷知道臣沒有罪過,臣自己也知道沒有什麼需要可謝罪的。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