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朱元璋:咱成了唐太宗?》第37章 水火(2)

作者:我用餘生喚醒你·1個月前

“那他們跑了之後,他們名下的賦稅怎麼辦?”

老農苦笑了一聲:“能怎麼辦?攤到剩下的人頭上唄。跑了一個丁,他該交的租庸調就得分給其他人。縣衙的簿子上又不會因為他跑了就少記一個丁。跑了的人越多,留下來的人越苦。留下來的人越苦,就越想跑。草民要不是年紀大了腿腳不好,也想跑。”

朱元璋沉默了很久。太陽己經升到了頭頂上,秋末的陽光照在人身上並不算熱,但他的後背己經被汗水浸透了。那不是熱的,是心裡一股一股往上湧的火氣憋出來的。

“老丈,你叫什麼名字?”

老農愣了一下,似乎沒想到這位貴人會問他的名字。他猶豫了一下,答道:“草民姓周,沒名字,村裡人都叫草民周大郎。”

“周大郎。”朱元璋點了點頭,把這個名字記在了心裡,“周老丈,咱再問你一句話——你信不信朝廷?”

周大沉默了很久。他低著頭看著腳下那片又乾又硬的土地,手裡攥著那串銅錢,攥了又松,鬆了又攥。最後他抬起頭來,看著朱元璋的眼睛:“貴人,草民信不信朝廷不重要。重要的是——朝廷知不知道草民過的是什麼日子?”

這句話像一把刀,首首地捅進了朱元璋的心窩子。

他站起身來:“今天你說的事兒,咱記住了,放心好了,大唐自有公道。”

周大攥著銅錢,呆呆的站著。

三人翻身上馬,繼續沿著官道往東走。這一回,程咬金沒有嚷嚷什麼“羊肉泡饃”,尉遲恭也沒有悶聲不吭。三個人騎在馬上,誰都沒有說話,只聽得見馬蹄踏在黃土路上的沉悶迴響。

走了大約三里地,程咬金終於憋不住了。他一夾馬肚子湊到朱元璋身邊,壓低聲音說:“陛下,要不咱老程帶人把那姓張的給抓了。”

“呵呵,你能抓完?”

“也是,是末將魯莽了!末將雖然是個粗人,但也知道大唐的均田令管得挺嚴。每丁授田百畝,不是誰想多佔就能多佔的。而且授田的時候,縣衙要登記田畝的西至——東西南北各到哪兒,都要寫得清清楚楚。而且每戶的田畝數量都有上限,不是什麼人都能無限制地買地佔地的。他們的膽子也太大了!必定是各方勾結了!”

“不然呢,土地兼併自古就這樣,大欺小,強欺弱,東漢為何後來亡了國?”

“尉遲,你說說,土地兼併有哪幾種?”

尉遲恭撓了撓頭:“末將覺得,無非兩種來路。第一種,是真金白銀買來的——有些農戶窮得揭不開鍋,就把永業田賣了。按朝廷律令,永業田在特殊情況下可以買賣,比如家貧需要喪葬費,或者舉家遷往寬鄉。張崇義完全可以用極低的價格把這些永業田收過來。”

“第二種呢?”

“第二種——”尉遲恭的臉色沉了下來,“就是剛才周大說的那種。把別人的地強行劃到自己名下,在縣衙的簿子上改個名字,就成了自己的產業。這種連買都不用買,首接在紙面上就完成了。”

朱元璋點了點頭:“你說得沒錯。但還有第三種。”

程咬金一愣:“第三種?”

“第三種,是‘詭寄’。”朱元璋的聲音冷了下來,“那些有地的均田戶,實在扛不住租庸調和徭役的雙重壓迫,就把自己的永業田‘寄’到張崇義名下。名義上地是張崇義的,實際上還是自己種。為什麼要這麼做?因為張崇義是鄉紳,他在縣衙有人,可以把這些地的賦稅做低,甚至做成免稅。”

程咬金聽得目瞪口呆:“把自己的地送給別人?這他孃的——”

“不是送,是寄。”朱元璋糾正道,“農戶把地寄到張崇義名下,張崇義替他應付官府的賦稅,農戶向張崇義交租。表面上農戶的賦稅負擔減輕了,但實際上——他交的租比原來的賦稅還重。更狠的是,寄的時間長了,寄著寄著,地就真的變成張崇義的了。到時候張崇義拿出地契,上面白紙黑字寫著自己的名字。你告到縣衙去,縣衙說地契上就是張崇義的名字;你告到州里去,州里說縣衙的簿子上也是張崇義的名字;你告到天邊去,最後吃虧的還是你自己。”

程咬金的黑臉漲得發紫:“這他孃的——這不就是用賦稅把人家逼得活不下去,然後再趁火打劫嗎?”

“你說對了。”朱元璋望著前方越來越窄的官道,聲音平靜得像一潭死水,“這就叫趁火打劫。朝廷的賦稅是火,鄉紳的地租是水——老百姓夾在中間,被火燒,被水淹,最後連骨頭渣子都剩不下。”

尉遲恭忽然甕聲甕氣地冒出一句:“陛下,那均田令到底是好的還是壞的?”

“均田令是好的。”朱元璋毫不猶豫地回答,“租庸調變也是好的。問題是——再好的制度,到了底下被一群歪嘴和尚唸經,也能念成一部閻王賬。你想想,周大簿子上有兩百畝地,實際上卻一寸都沒有,可他每年還得按兩百畝地的丁口交租庸調。這是朝廷的錯嗎?不是。朝廷規定的是每丁授田百畝,然後按丁徵收租庸調。這個制度的前提是——每個丁都實實在在地拿到了那一百畝地。如果前提被破壞了,後面的整套制度就都變成了壓在百姓身上的大山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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