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我本亂臣賊子卻被天下奉為明君》第18章 你命我監斬百官,我卻讓他們都活了(1)

作者:陰沉至極的米泉·1個月前

刑場上的霜還沒化,刀刃貼著脖頸時,風從東邊吹過來,卷著幾片枯葉,打在監斬官的靴面上。

厲昭珩站得首,官袍是去年冬日的,領口磨得發白,袖口還沾著沒洗掉的墨,像幹了的血跡。他手裡攥著玉牌,不是金印,是東宮舊物,邊角缺了豆粒大的一塊,拿紅繩繫著,垂在腰側,晃得人眼暈。

三十六人跪著,沒哭,也沒喊。有人頭髮散了,貼在臉上,有人鞋襪破了,腳趾頭露在外頭,凍得發青。百姓擠在繩欄外,沒人敢喘氣。御林軍列在兩側,刀出鞘,卻沒出聲。

蕭燼在城樓上。

他沒穿龍袍,只披了件玄色大氅,領子沒系,風從底下鑽進去,吹得衣襬貼在腿上。他手搭在城垛上,指節發白,指甲縫裡還留著昨夜批奏摺時蹭的硃砂,沒擦。身後兩個內侍,一個捧著熱湯,湯麵浮著油星,另一個提著燈籠,燈罩裂了角,火苗歪著,照得他影子斜斜地壓在磚地上,像一截斷了的柱子。

厲昭珩沒看城樓。

他抬手,把玉牌舉高。玉牌在日頭底下泛著冷光,像塊冰。

“奉天承運,赦無罪者。”

聲音不高,但夠清。前排的百姓聽見了,往後退了半步。御林軍的刀尖,動了動。

他從袖中抽出一卷黃紙,紙是舊的,邊角捲了,墨跡暈開,像被水泡過又曬乾。他一張一張念,念得慢,像在讀賬本。

“張懷遠,通敵罪——實為前朝戶部主事,曾拒收北境糧餉,被誣貪墨。賬冊原件,藏於內庫東三架第三格,右數第三本,封皮有蟲蛀洞。”

他念完,抬眼,掃過臺下。張懷遠沒動,只是把頭低得更深了,肩膀微微抖。

“李硯之,私通胡商——實為替前朝遺孤送藥,藥方抄錄於《本草拾遺》卷七,頁角有紅點,是血跡。”

他念到第七個,臺下有人哭了,沒出聲,眼淚砸在土裡,洇出一小塊深色。

“趙崇,偽造密信——信紙是宮中御用宣紙,墨是松煙,但筆跡是左撇子。宮中左撇子,只有三人:己故太傅、己故司禮監掌印,和……”他頓了頓,沒往下說,只把紙翻過去,背面有半行小字,是蕭燼的筆跡,沒人認得,但厲昭珩知道。

他沒看城樓。

他繼續念,唸完三十六人,每一條罪,都有偽造痕跡。有賬本對不上,有證人死得蹊蹺,有時間對不上,有筆跡不符。沒人敢接話。刑場靜得像停了氣。

御林軍副將往前一步,手按在刀柄上:“厲大人,你擅改聖命,該當何罪?”

厲昭珩沒答。

他解下官帽,官帽是黑紗的,帽簷壓得低,遮了半張臉。他抬手,輕輕一擲。

官帽落在地上,沒彈,沒響,就那麼躺著,像一具被丟棄的殼。

“你們要的,是忠臣?”他問。

沒人答。

他轉身,朝三十六人走去,腳步沒停,靴底沾著刑場的灰,踩在石板上,發出輕微的咯吱聲。

“還是聽話的傀儡?”

他沒等回答,徑首走向刑臺邊的木箱,掀開蓋子,取出一疊文書,分發給每人。不是赦書,是田契、地契、銀票,還有幾封手寫信,字跡工整,落款是“厲昭珩”。

“明日天亮前,出城。城東三十里,有馬車等著。糧草夠吃半年,銀子夠買三畝地。別回來。”

有人接過,手抖得厲害,紙都捏皺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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