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殮骨鳴規》第15章 你的名字(1)

作者:岩骨生花·2個月前

姝言棲回到義莊的時候,太陽已經偏西,天漸漸黑了。

栓子把燈籠掛在院中的鉤子上,紀文書把三大張證詞攤在木案上,用鎮紙壓住四角,開始逐條謄抄。

劉婆子從灶房端出一碗熱熱騰騰的粥,放在姝言棲手邊。粥是白米粥,上頭有著一顆鹹鴨蛋,旁邊還放了一碟醃蘿蔔。

“姑娘,你先吃點吧。你一天都沒吃東西了。”

“先放那兒。”姝言棲把木匣子放在木案上,坐在木案前,面前攤著李巧妹的驗骨記錄。她從懷裡掏出一沓供詞,一張一張擺在案子上。

樊瘸子的證詞、翠綠的證詞、錢仵作的口供、吳氏的口述。四份證詞鋪成一排,每一份上都用筆圈出了關鍵的地方。佛珠、身高、手腕傷、砒霜、新鞋。這些字字句句都指著同兩個人,陳德厚、陳繼祖。

她從抽屜裡抽出三張空白的驗狀紙,開始在燈下一筆一筆地寫著。

死者李氏巧妹,年十九,陳府舊僕。死因為顱骨骨折、肋骨骨折、砒霜中毒。生前遭受劇烈擊打。

顳骨左側骨折一道,右側第三第四肋骨骨折,均為生前傷,傷口處於癒合初期,距死亡時間三至五日。

死時懷有身孕,約三月有餘。死亡姿勢為蜷縮抱腹,兩手交叉護於小腹,俗名“母抱子”。結論:他殺。

她寫到,“母抱子”三個字的時候,筆尖頓了一下。旁邊燈花啪地炸了一聲,她抬起筆,把這三個字看了一遍,然後繼續往下寫。

“栓子。”

“在。”

“你明天一早派人,把這份驗狀和所有證詞一起交給縣令。告訴他,義莊姝言棲做的驗,結論是他殺。

李巧妹不是服毒自盡,是被人打傷後灌了毒藥。兇手是陳德厚、陳繼祖、胡管家三人。從犯是吳氏。”

栓子應了一聲,接過了那疊紙,猶豫了一下開口道。“姑娘,這案子……能翻嗎?”

“能!證據鏈條已經完整,證人證詞、物證、驗傷記錄相互印證,邏輯閉環。陳德厚要是還不認就讓他對著這些骨頭在說一遍,服毒自盡。”

栓子把東西收好,“姑娘說能,那就一定能!”

“李姑娘,我們姑娘替你翻案了……”

劉婆子低著頭在旁邊做鞋底,針扎進去,拔出來,再扎進去。

但手上的動作沒平時利索,她她忽然開口,聲音沙啞著。

“那一年,我十八歲……”

姝言棲有些意外地看著她。劉嬸從來不講自己的事。

她跟了自己也有段時間了,聊過天,罵過人,熬過夜,但從來沒講過自己的事。

“我十八歲嫁人,嫁到城西陳家,不是現在這個陳家,是另一個陳家,賣布的那個。

我男人是個老實人,老實得窩囊。婆婆嫌我生不出兒子,天天罵,天天罵。

我懷了三胎,頭兩胎都是閨女,生下來就被婆婆抱走了……抱走的時候連奶都沒讓喂一口。”

“斯——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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