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我從微末至青雲》第十七章:周末(1)

作者:0我愛吃燒烤·1個月前

週六下午兩點,伍星提前十分鐘到了南街路口。

天放晴了,雪停之後縣城被一層薄薄的太陽光罩著,地上的雪反著刺眼的白。他站在路口那棵梧桐樹底下,奶白色圍巾繞了兩圈,深藍色手套戴著,口袋裡的筆桿光禿禿的,頂端螺紋介面被他的拇指反覆摩挲了一路。

兩點過一分,張宇從南街東頭走過來。沒穿校服,一件淺灰色的羽絨服,領口翻了一圈毛毛邊的圍脖。黑長首發披著,被風吹起來一點又落回去。她走到他面前的時候哈了一口白氣,左眉尾那顆小痣在日光底下格外清楚。

“等很久?”

“剛到。”

張宇上下打量了他一眼。她目光在他圍巾上停了一下,那七顆星星今天特別顯眼,因為太陽光把毛線的紋理照得清清楚楚。她沒說什麼,但嘴角那個幅度微微起來了。

“走吧,文具店在前面。”她轉身往南街走,步子不快不慢。伍星跟上去,兩個人並排走著。今天的路跟平時不一樣,不用背書包,不用趕時間,不用在意放學的鈴聲。路邊的雪被行人踩實了,滑溜溜的,伍星走兩步滑一下,第三下滑了個趔趄,張宇伸手拉了他一把,手扶著他的胳膊肘。

“你走路能不能看著點?”

“地滑。”

“你沒發現我踩的都是雪堆邊上?那邊不滑。”

伍星低頭看了看她腳下的路線——她每一步都踩在路牙子和雪堆之間的縫隙裡,確實穩當。“你什麼時候學會的?”

“初中。冬天走路不看路摔過三回之後。”她鬆開了他的胳膊,但松的時候手指在他袖口上輕輕彈了一下,“你跟著我腳印走。”

伍星踩進她留下的腳印裡。她的步子比他小一號,他踩進去的時候鞋後跟會多出一截。但踩在她壓實的雪坑裡確實不滑了,他一步一步踩著她踩過的地方走完了半條南街。

新開的文具店在街尾,門面不大,玻璃櫥窗上貼著“開業特惠”的紅紙。推門進去的時候暖烘烘的空氣撲面而來,店裡開著電暖爐,一股紙張和墨水混合的氣味充斥在狹小的空間裡。貨架排得又密又高,本子、筆、橡皮、膠帶層層疊疊地塞滿了每一層。

張宇一頭扎進了筆架那一排。伍星站在門口適應了一下光線,然後跟過去站在她旁邊。她正在試筆,紅色的圓珠筆在草稿紙上畫了幾道線,不太滿意,又換了一支深藍色的。

伍星低頭看貨架。筆帽區在旁邊一個小抽屜裡,各種顏色各種款式的筆帽散落著。他把手伸進去翻了一下,找出一小包黑色的繩釦,是那種帶卡扣的吊繩,可以穿在筆夾上做成掛件。他把那一小包扣在掌心裡捏了捏,看了一眼旁邊的張宇——她正專注於試筆,後腦勺對著他。

他把那包繩釦握緊,又翻了翻筆帽區,找到一支跟他的筆同款同色的金屬筆帽。他把新筆帽握在另一隻手裡,兩樣東西一起攥著。旁邊架子上有一排小號的圓形鏡子,巴掌大,鐵質邊框,背面印著卡通小狗。他也不知道為什麼就拿了,拿了之後三樣東西揣進懷裡,去櫃檯結了賬。

一塊七。剛好花光。收銀的老太太找了他一個五毛紙幣,他順手塞進口袋最深處。

他轉身的時候張宇正站在櫃檯另一邊,也結完賬了,手裡捏著一個透明的小塑膠袋。她看見他走過來把塑膠袋往他手裡一塞:“給你的。”

伍星低頭。塑膠袋裡躺著一排筆芯,跟他那支金屬筆同型號的,深藍色墨水。不多不少剛好六支。旁邊還擱著一小塊磨砂橡皮,是他之前提過一嘴“筆跡改多了紙面起毛”的時候她聽見了。

“六支,”張宇把塑膠袋口折了一下,“夠你用半學期了。”

伍星攥著那袋筆芯,掌心發燙。六塊錢,一整排筆芯,一塊磨砂橡皮,她結賬的時候眼都沒眨。但他口袋裡那一塊二的全部家當換來的三樣東西,現在疊在一起,比她送的輕得多。

他把那包黑色繩釦遞過去。張宇拆開看了看,抬頭看他。

“給我這個幹嘛?”

“筆帽。”伍星從懷裡掏出新買的那個金屬筆帽遞過去,“你那個銀的筆帽掛紅繩上了。新筆的筆帽沒地方放。”

張宇接過新筆帽和繩釦,低頭看了一會兒。她從口袋裡摸出那支新筆,把繩釦穿過筆夾,金屬筆帽鎖在繩釦末端,然後舉起來對著日光燈晃了晃——銀色的金屬片在光線下閃著白亮的光。她把繩釦繞在脖子上比了一下,新筆帽垂下來跟舊的那個並排掛著,一金一銀,兩個小亮點擠在毛衣領口邊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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