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我從微末至青雲》第三十八章:墨水(1)

作者:0我愛吃燒烤·1個月前

星期天傍晚,伍星提前了半小時到天台。

他把書包放在矮牆邊,靠著牆坐下來,面朝西邊。太陽還懸在山頂上方一大截,光比周五那會兒更烈一些,天台上鋪了一層金白色的亮。他掏出那支舊筆在指間轉了一圈,又擰開筆帽看了一眼墨水的刻度——比兩天前又少了一點,藍色的液麵幾乎貼著底部的導墨槽了。

他合上筆帽,從書包裡抽出一張草稿紙,攤在膝蓋上。沒什麼要寫的,但他想試試這支筆還能寫多少字。筆尖落在紙面上,他隨手寫了一個“張”字,起筆順暢,墨水飽滿。他又寫了“宇”字,第二筆的收尾處墨跡淡了一點,但還能看清。

“張宇”兩個字並排在紙上,圓鼓鼓的和緊巴巴的兩種風格並排站著。他盯著看了一會兒,又寫了一行:“日落第——”

第二個字的筆畫還沒寫完,筆尖在紙面上滑出一道乾涸的白痕。他把筆舉起來對著光看了看,筆尖的縫隙裡己經沒有墨水的光澤了,乾乾的,像一條流到了盡頭的小河。

最後一管墨水寫完了。

他把草稿紙合上,把筆放回膝蓋上,面對著西邊正在緩慢下沉的太陽坐著。風從天台邊緣灌上來,把他額前的頭髮吹得向後飄。他想,她來了要告訴她這件事。

她沒讓他等太久。十分鐘後鐵梯上傳來腳步聲,張宇的頭頂從天台邊緣升起來,今天穿了件淺藍色的短袖,頭髮披著,沒扎。她看見他坐在矮牆邊,招了招手走過來,在他旁邊坐下。坐下的時候她往他膝蓋上掃了一眼,看見了那支筆和那張草稿紙,草稿紙上露出半截沒寫完的字。

“寫了什麼?”她問。

“試筆,寫完了最後一滴墨水。”

張宇伸手把那支筆拿過去,擰開筆帽看了看筆尖,又對著光看了看筆管裡殘留的墨痕。“真寫完了。”

“嗯。剛才最後一筆寫了一半斷的,寫了兩個字加半個。”

“哪兩個字加半個?”

伍星把草稿紙翻過來——“張宇”和“日落”的“日”字,斷了最後一橫。張宇看著紙面上那半個“日”字,把草稿紙平放在膝蓋上,然後把筆還給他,從自己口袋裡掏出一個東西——一個細長的透明塑膠袋,裡面裝著一排深藍色的筆芯,跟舊的那支同型號。她把塑膠袋放在他手心裡。

“給你。新的,六支。”

伍星握住了。塑膠袋在她口袋裡捂了一路,塑膠表面帶著她掌心的餘溫,溫溫熱熱的。他低頭看著那六支筆芯,每一支都是深藍色墨水,型號匹配,長度剛好。

“你什麼時候買的?”

“上次就說了,用完送你新的。”張宇站起來,走到矮牆邊撐著牆沿,背對著他。“換上去吧。別在這紙面上剩半個字,把它補完。”

伍星拆開塑膠袋取出一支新筆芯,把舊筆的筆桿擰開,取出那支幹涸的舊筆芯放在掌心裡,又把新筆芯推進去,咔噠一聲,新筆芯入位。他擰好筆桿,重新握了握那支筆的手感,金屬桿被他的手指接觸之後重新熟悉起來。

他拿起草稿紙,在“日”字那一筆斷掉的地方落下了筆尖。墨水飽滿地湧出來,順著紙面的纖維鋪成一道完整的深藍色橫線,“日落”兩個字完成了。他又在後面補上了剩下的字:“日落第二天”。

寫完之後他把紙放好,站起來走到她旁邊。兩個人並排站在矮牆前,太陽正在往山的輪廓上靠,比剛才更低了一些,光從白金色變成了暖黃色。

“換好了?”張宇側頭看了他一眼。

“換好了。”

“手感一樣嗎?”

“一樣。”伍星轉了轉筆——新筆芯的重心比舊的那支稍微高了一點點,但轉了一圈之後他找到了新的平衡。“轉了一圈,適應了。”

張宇伸手把他手裡的筆拿過來,自己在指間轉了兩圈。她轉得比他熟練,筆桿在她指間繞了兩圈半,然後穩穩落回掌心。“重心是比舊的高一點。你多轉幾圈就習慣了。”

她把筆還給他,兩個人的手指在交接的時候碰了一下。夏天傍晚的手溫比冬天高出太多,指尖的觸碰帶著一種溫熱的、不至於被風吹散的穩定感。伍星接過筆的時候指腹在她指尖停留了半拍,然後他把筆收進口袋,口袋裡六支新筆芯和一支裝好新墨水的舊筆擠在一起。

“墨水換了新的,”他說,“那第七條重新開始算了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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