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龍游令》第2章 聘用童工是違法的!那我不給錢不就得了?(1)

作者:魚獄圄·1個月前

「你直接飛過去得了。」

斜睨了異想天開的小書怪一眼後,王。黑心資本家。童工壓榨者。讓,找出一本講剿匪緝盜的書,擺在了小書怪面前,隨即朝地上才啃了一半兒的書山努了努下巴。

「到龍游之前把這堆書看完,你想吃什麼玩兒什麼我都給你找,但如果你沒看完的話……那就接著留在縣衙裡陪我翻卷宗吧!」

「……」

可惡啊!

(〃>皿<)

「爹爹,其實你不用看這麼多書也行的。」

實在不想讓自己的小腦袋瓜,繼續在「刑名錢糧農政」的泥坑裡打滾了,這輩子都沒這麼討厭過看書的小書怪,嘗試著跟王讓解釋道:

「縣令雖然名義上總覽一縣之務,但實際上真正必須你盯著的事不多,也就……」

「也就錢糧。刑名。教化。治安四種,而且很多還可以交給佐官,我只用簽字奏銷錢糧稅帳。升堂審理重大案件。再管管拔降任免的人事,就能算是合格的縣令了——這些書裡都寫著呢。」

「啊?」

小書怪聞言不由得愣了一下。

「你知道?那你怎麼還……」

「因為光合格不夠,合格的官一樣可能害人。」

連著兩天只睡了幾個小時,從天不亮一直看到天黑,啃書啃得比正牌書怪都猛的王讓,一邊翻看著桌上最厚的一本手記,一邊頭也不抬地回答道:

「田賦。戶籍。水利。巡驛這些事,確實都可以交給縣丞和主簿去管,但他們如果勾結豪強篡改冊籍,把大戶的田稅零散地掛在百姓頭上,甚至掛在死走逃亡的空戶頭上,我能發現有缺額麼?

還有修海塘。築灌渠。補驛道之類的大小工事,算。撥。工。驗全交給他們,我上堤一看能知道修的好不好嗎?裡面萬一涉及上吃下卡,掠佔徵押的事兒,我能察覺帳冊不對嗎?

還有賑濟災免。驛傳糧儲。保甲治安……我不求自己樣樣精通,但起碼得有個一知半解,碰見事兒能發現對不上,知道該去哪兒查證一下,而不是當個只會蓋印簽字的人型傀儡。」

「……」

提筆在草紙上記了幾行,並把可能用到的內容標註了一下後,王讓看著紙上密密麻麻的記錄,不由得轉了轉發酸的手腕,頗為感慨地道:

「以前我只見過漯河的縣丞跟主簿,還以為朝廷的人都跟他們一樣庸碌昏聵,但讀完這些教人怎麼做官的卷宗,看完上面樁樁件件的實錄和處理,我才發現大幹的能人當真遍地都是。

尤其這本《按察手記》,寫書的人當了二十年按察使,把自己巡查地方時見過的治理之難。應對措施及施政後效盡數記了下來,我能想到的所有問題幾乎全都在上面了,這可真是太……唔……」

注意到小書怪略微有些不耐煩的神情,正頗為亢奮地分享自己收穫的王讓,神情不由得一怔,隨即理解地笑了笑,放下筆溫聲安慰道:

「芊芊,你要是累了就歇歇,剛剛我只是在說笑而已,不管你看沒看完這些書,我都會人帶你好好出去玩玩兒的。」

「我……我也沒說不看嘛……」

不知道為什麼,看著王讓不再亢奮,反而有少許落寞的神情,小書怪心裡不由得突然「窩」了一下,隨即下意識地避開了他的眼睛,忍不住小聲嘟囔道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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