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大明大航海》第204章 自由邦(2)

作者:季漢玄甲軍·2個月前

“自治邦設海事裁判所,法官由三國各派一人,另選兩名南洋有名望的商人擔任陪審。”朱常治顯然已考慮周全,“商船糾紛。貨損索賠。海盜劫案,皆由裁判所審理。判決三國共認,不得單方推翻。”

廳內再次陷入沉默。

阿方索和範德海登都在快速盤算。

這方案......太驚世駭俗,但仔細想想,竟真有可行之處。

對葡萄牙來說,馬六甲如今是個燙手山芋:稅收銳減,軍費高昂,荷蘭人虎視眈眈,土著年年侵擾。若按此方案,葡萄牙雖失去獨佔權,但保住了在馬六甲的合法存在,分三成稅收,還能借大明和荷蘭的力量共同防禦,省下大筆軍費。

對荷蘭來說,強攻馬六甲損失必大,且就算攻下也要面臨葡萄牙當年的困境。共管自治,分三成稅收,還能借大明勢力開啟南洋更廣闊的市場。

而對大明......

範德海登抬頭看向朱常治:“殿下,大明在此方案中,似乎付出最多——出人最多,出水師最多,分稅卻只比我們多一成。您圖什麼?”

朱常治笑了。

“我圖三樣。”他豎起手指,“第一,圖商路安全。馬六甲海峽暢通,大明的絲綢。瓷器。茶葉才能安全西運,南洋的香料。印度的棉布。歐陸的白銀才能東來。這其中的貿易利差,遠超那點稅收。”

“第二,圖漢民安居。”他豎起第二指,“如今南洋漢民已近十萬,將來會達百萬。他們需要安全的航路。穩定的交易市場。公正的司法保障。馬六甲若成中立自治邦,便是漢民在南洋的‘庇護所’——無論經商。務工。求學,皆有保障。”

“第三,”他豎起第三指,目光深遠,“圖萬世基業。”

阿方索和範德海登都一愣。

“二位可知,我大明開海八年,拓土萬里,所為者何?”朱常治緩緩道,“非為一時之利,非為一代之功。我要建的,是一個百年。千年後,漢民仍能在南洋生生不息。開枝散葉的根基。”

他指向窗外:“馬六甲若成自治邦,便可設漢文學堂,教簡體字。官話;可建商館貨棧,為漢商提供便利;可立法定規,保漢民權益。將來,這裡不僅是貿易樞紐,更是漢文化在南洋傳播的燈塔。”

他收回目光,看向二人:“而這,需要長久和平,需要多方共治,需要一套能讓所有人都接受的規矩。我今日提出的,便是這套規矩的雛形。”

許久,阿方索低聲道:“殿下......此事,已遠超我等許可權。需稟報國王陛下,由里斯本決斷。”

範德海登也道:“東印度公司董事會,乃至聯省議會,都需時間商議。”

“本王明白。”朱常治點頭,“所以今日所言,只是‘提議’。二位可將其完整傳回國內,並附上本王一句話——”

他頓了頓,語氣鄭重:

“南洋之大,容得下三國共利。馬六甲之要,值得用新法治理。若葡荷兩國願共襄此議,大明可籤百年之約,保此地永久中立。永久繁榮。而且大明海疆也會以此為界,不再西進至印度洋。”

阿方索和範德海登霍然起身,一齊躬身:“我等必如實轉達。”

朱常治也起身:“那就靜候佳音了。三個月,本王在呂宋等二位迴音。”

他邁步向廳外走去,到門口時,忽又停步,回頭:

“對了,還有個細節——若此邦真能建成,當允許各族在此自由通婚。自由信仰。自由置業。漢民可來,馬來人可來,印度人可來,歐羅巴人亦可來。唯有一條:凡入此邦者,須遵邦法,須認議會,須以銀元交易。”

說完,他不再停留,大步離去。

猜你喜歡

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