電話來自江城。
對方是一名退休護士,看到尋人啟事後想起,十年前曾有個年輕女孩在私人診所做護理員。女孩不用身份證上的名字,只讓人叫她青禾。
周建國當天就想出發。
知夏攔住他:“先核實。”
“萬一真是她呢?”
“也可能是騙錢的。”
這些年周家接過很多類似電話。有人說在車站見過,有人聲稱知道墓地位置,開口都要路費。
知夏讓退休護士描述女孩特徵。
對方說左手腕有一塊燙傷,喜歡把藥品標籤按顏色排列。
周建國臉色變了。
青禾小時候打翻熱水壺,左腕確實留過疤。整理東西按顏色,是她從小的習慣。
線索可信度提高,卻仍不能證明現在能找到人。
周建國請江城當地的人先去診所舊址,自己繼續留在磚廠配合審計。他做這個決定時很痛苦,但沒有再把焦慮變成命令。
另一邊,賬目核查出了第一版結果。
林家最初借款五萬元,第一年支付過三千六百元利息。按約定和實際日期重新計算後,截至核查日的金額低於原欠條近一萬元。
更重要的是,林國樑收取的五千元不能算知夏的還款,也不能成為婚約對價。
陶審計把數字寫得清清楚楚,請雙方分別確認。
周建國先簽字。
林國樑拒絕。
“你們把賬算少,是想讓我女兒白跑?”
“借款人是你。”陶審計說,“無論她嫁不嫁,債務人都不是她。”
“她是我女兒,替家裡還錢怎麼了?”
“她可以自願幫助,不能被當作抵押物。”
林國樑一把推開檔案。
他己經不再爭論利息,因為真正失去的不是那幾千元,而是借債帶來的控制理由。
婚約宣告貼出後,村裡並沒有立刻改變看法。
有人說周建國看不上知夏了,才找藉口退婚;有人說女孩子被退過一次,以後更難嫁;還有人勸何秀蘭趕緊找媒人,把事情壓下去。
林國樑沒有撕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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