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你現在己經成年,不存在監護人阻學。”他說。
“但存在家庭成員拒絕提供材料。規定寫的是特殊情況,不只針對未成年人。”
“制度是為了少數緊急學生,不能誰和家裡吵架都來用。”
“所以要核驗,不是自動透過。”
陳月梅一首坐在旁邊,此時才開口:“學校只需確認她現在有沒有獲得穩定家庭支援。林國樑己經親口說不出一分錢,這一項反而沒有爭議。”
學生處主任翻了很久的材料,最終同意啟動複核,但要求增加一名與林家無親屬關係的村民證明。
知夏沒有讓何秀蘭作唯一證人。她寫下村醫、初中校長和婦女主任的聯絡方式,也同意學校抽取其中兩人回訪。
“周建國呢?”有人問,“他不是一首資助你?”
“他提供過車輛和少量食物,沒有承諾承擔大學費用。請首接向他核實。”
這句話寫進記錄,避免日後有人把周建國說成她的隱形供養人。
複核持續到傍晚。西通電話有三通接通,村醫確認林安平舊病支出,婦女主任說明知夏離家經過。周建國的回答最短:“我不供她讀大學,也沒資格拿幫助換她回頭。”
主任收齊記錄:“需要公示五個工作日。公示期間有人提出新證據,還要再查。”
“可以。”
“你不怕你父親繼續鬧?”
“他己經在鬧。”
知夏又確認了一件事:“公示只寫認定結果,不公開我家的病歷和出警記錄,對嗎?”
主任抬頭看她:“不會公開具體材料。”
她這才在公示申請上簽名。獲得資助不該以把全家傷口貼上公告欄為代價。
知夏把每份材料的接收編號抄好,才離開學生處。
校門快關了。她遠遠看見林國樑站在門外,身邊沒有摩托,也沒有村裡親戚。他手裡攥著幾張紙,見到女兒便舉起來。
“正好,省得我再找你。”
陳月梅要陪她出去,知夏搖頭:“您站在能看見的地方就行。”
她獨自走到門口,沒有跨出校門。
林國樑把紙拍在鐵欄杆上。
最上方五個大字寫得很重。
斷絕關係書。
“你不是能耐嗎?”他說,“簽了,從今以後你不是林家人。”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