知夏把演講題目劃掉了。
第二天,她帶著申請表去找輔導員。
“我可以講撤離圖怎麼做,不能按這個題目講。”
輔導員看了一眼:“標題是宣傳老師擬的,比較有吸引力。你上臺後可以自己調整。”
“推文己經用了我的照片。如果我再上臺講,母親、弟弟和婚約都會被認出來。”
“沒人要求你講婚約。”
“那‘衝破家庭阻撓’指什麼?”
輔導員被問住,轉而勸她把個人經歷看成優勢。每屆新生都需要典型,學院也能借此爭取更多助學資源。
知夏沒否認宣傳能帶來資源。
“資源具體給誰?怎麼申請?”
“這個要看後續安排。”
“如果還沒有安排,我不想先講家裡的事。”
她提交書面意見:同意公開研究方法、地圖資料與己經匿名處理的使用結果;不同意使用家庭衝突、未成年婚約、母親和弟弟資訊。
輔導員收下後,面露難色:“宣傳助理需要配合採訪。你如果不願意,崗位可能不適合。”
“崗位說明裡沒有要求提供私人經歷。”
“實際工作不可能寫得那麼細。”
知夏把申請表收回來:“那我不申請。”
她說完並不輕鬆。宣傳助理每月補貼兩百元,工作地點就在學院,不用擠佔太多上課時間。放棄它,意味著繼續等圖書館或食堂的崗位。
回宿舍後,喬雨問她是不是和輔導員吵架了。
“沒有。工作內容沒談攏。”
“兩百塊呢。”
“我知道。”
“其實講一講也沒什麼吧?大家只會佩服你。”
知夏把紅筆蓋好:“佩服完呢?”
喬雨想了半天:“至少對你沒壞處。”
“我母親還在村裡。我講得越細,她越可能被人圍著問。”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