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遠把檔案合上:“你知道有多少人想要這個位置嗎?”
知夏想起許曼寧也說過類似的話。位置稀缺不代表條件不用看。
“那就給更合適的人。”
高遠走後,顧承川沒有再聯絡她。
試點事件帶來的熱度很快過去。學校把成果列入畢業專案,知夏必須在三個月內完成論文和答辯。她把注意力重新放回資料,補做通訊擁堵測試,也把老人摔傷和車輛遲到寫進案例。
合作辦建議刪掉企業責任,以免影響後續經費。方教授只問她有沒有記錄。她拿出排程單、現場日誌和企業公開說明。
“那就寫。”他說,“別加你證明不了的動機。”
論文最後一張圖仍有灰色區域。短租客變化太快,團隊無法給出穩定人數,只能提出動態核對方法。
預答辯老師認為灰色太多,問她為什麼不採用八百一十二這個成功樣本。
“那是一次轉移人數,不是常住人口引數。”
“你這樣很難得出明確結論。”
“明確到錯誤,也沒用。”
預答辯結束,她收到一封沒有署名的電子郵件。標題只有西個字:雲嶺村人。
正文問她是否認識周建國。
附件是一張十二年前的借條影印件。借款人欄寫著林國樑,見證人是周建國。最下方另有一行小字:
五千元另付,未衝抵本金。
郵件末尾留了一個江城號碼。
發件人自稱周青禾。
知夏沒有馬上撥號。她先核對附件日期和周建國早年提供的賬目,幾處金額能對應,簽名卻不能憑掃描件確認。
她回信問:“您從哪裡得到我的郵箱?”
十分鐘後,對方答覆:
你在說明會影片裡留下了專案辦公室地址。我找了十九年,才敢發這封信。
知夏把號碼抄到紙上,又與周建國多年前留下的江城號碼比對。尾號不同,歸屬地相同。
她沒有把郵件轉給周建國。周青禾先聯絡的是她,這不等於同意見父親。
第二天上午十點,知夏才撥出電話。
電話響了五聲,終於有人接起。
對方沒有先說自己的名字。








